市国资委:创优监管效能 服务企业职工
3月9日,保定市国资委按照“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学习先进地区经验,积极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出工作新举措。
加快简政放权,明确监管边界。依法确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事项归位于企业,对13项非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削减5项,保留8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强化制度监管,严格落实产权管理、统计评价、信息披露、企业巡察等监管制度,科学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干预企业的正常经营管理。
创新工作方式,规范服务行为。对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动、注销登记和年检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杜绝“体外循环”,实现所有审批服务事项进厅到位、审批权限到位。始终坚持一个窗口对外,推进“一站式”服务,将办理流程、承诺时限、申报材料等内容印制成“办事明白卡”,一次性告知,并推行一长负责、一章审批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在深入基层、广纳民意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改进各项工作措施,在产权管理方面探索开展产权公开竞价转让、电子竞价转让等多种交易方式。
优化服务流程,提质提效增速。开展“双减、双提”和“服务提升年”活动,行政审批事项,本着“实事求是”和“便民、便企”精神,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优化流程、减少环节、缩短时限。受理的审批事项,自收到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全部资料后,由文件规定的10个工作日办结压缩为4个工作日全部办结。若不能办理,2个工作日内回复,并说明原因。国有资产产权年度检查许可事项,资料齐全完整的,即来即办。
维护职工权益,阳光透明操作。积极服务企业改革发展,将改制破产的政策传送到企业、把安置费用送到职工手中、对各项工作程序进行公开,通过政策宣讲、发放明白纸、媒体公开等各种形式,公开信息,阳光操作,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组建职工服务中心,做好企业改制破产后的职工后续服务工作,为职工提供就业帮扶和政策指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和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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