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新区推行电梯保险 首批51部电梯参保
讯(河北日报、记者戴绍志 通讯员胡学敏)近日,渤海新区举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首批入保单位签订保险协议仪式,共有51部电梯参保,成为沧州市首个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县(市、区)。
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设电梯责任保险(电梯乘坐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两个险种。电梯责任保险是指电梯在安装、使用、维保、检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依法应由保险责任主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雇主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所聘用的员工在保险期间内,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被保险人投保电梯的业务工作而遭受意外致伤、残或死亡,对被保险人根据劳动合同和法律、法规须承担的医疗费及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付。渤海新区首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入保单位包括新区人民医院、渤海国际酒店和信和国际公馆等8家单位,他们与沧州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了电梯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两个险种的保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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