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河北多地法院院长重新穿上法袍办案
副院长开审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咣,现在开庭。”12月2日上午10时,在书记员宣读庭审纪律完毕后,伴随着一声清脆的落槌声,安平县法院第二审判庭开庭了。案件是一起普通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但案件的主审法官却是安平法院副院长武洪凯。
2015年10月4日上午10时,家住安平县为民街某小区的张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出门办事,在行至育才路与丝网街交叉口时,与崔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张女士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3000余元。后交警部门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崔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张女士家属多次向崔某索要赔偿,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崔某、崔某投保公司支付张女士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10990元。“根据原告起诉和二被告的口头答辩,本庭归纳确认本庭的调查焦点为,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何种损失,有何依据,二被告应如何承担责任。原告对本庭归纳确认的焦点有没有异议?”“没有”,“二被告对本庭归纳确认的焦点有没有异议?”“没有”,“双方当事人应围绕以上争议焦点进行陈述举证,下面,首先由原告陈述举证。”
庭审只持续了20多分钟便结束了,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额内赔偿张女士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8525元。整个庭审过程简洁流畅,条理清晰。“很顺利,很流畅,庭审效率很高。”谈及这次庭审感受,武洪凯一边整理衣服,一边回答,难掩满意之色。
武洪凯上次开庭是8月份,而再上次,则是好几年前了。
部分法院对院长办案作出规定
在武洪凯开庭的同时,河北省多地法院院长、副院长也是在庭审中度过的。据记者了解,衡水景县法院、沧州黄骅法院、石家庄桥西法院,都有领导班子成员开庭。
记者梳理发现,事实上,不单单这一天,今年以来,多地法院在推行院长、副院长办案制,已多年不开庭的院长、副院长纷纷穿起法袍、带上卷宗、走进法庭。例如,11月15日,衡水中院副院长李广峰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11月30日,承德中院副院长陈雪峰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重大刑事案件。
甚至,有些法院还曾出台了相关文件。记者了解到,去年3月份,承德中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庭长办案工作的意见》,《意见》对院长、副院长、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办案数量做了具体规定。并且院长、庭长办案情况还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并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进入法官员额的院庭长、审委会专职委员应当办理案件,并对办案数量提出了要求和参照标准:院长、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每年办案数量参照全院法官人均办案数量,根据其承担的审判管理监督事务和行政事务工作量合理确定。
对《意见》这一规定,各地法院落实执行情况不一。衡水中院宣传处一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虽然没有接到上级法院要求全市两级法院领导班子亲自开庭审案的通知,但是该院还是号召全市法院积极推行这一制度。“一方面确实是案子多人少,带动大家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抓业务,提高审判质量。”
武洪凯告诉记者,该院也没有对领导班子办案专门出台文件,但是在今年年初的一次党组会议上,领导班子讨论这一事宜并达成了共识,但并未对领导班子办案数量做具体要求。
更有价值的是可以发现问题
今年48岁的武洪凯算得上是一名资深法官了。从1988年参加工作,武洪凯就没离开过法院,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开始,再到今天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武洪凯一步一个脚印走了过来。
武洪凯说,从抓业务角度上来说,领导班子成员办案可以从中发现问题,这是非常有价值的。从这两次的庭审中,武洪凯也确实找出了问题。“比如说,庭审时间过于冗长。”
武洪凯拿这起案子举例说,在开庭前,法院把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告知形成书面文字在庭前告知,法庭上不再宣读。并且,武洪凯主持双方进行了庭前证据交换,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在法庭上也不再质证。“把一些非重要、非关键的步骤、程序都放在了庭外,那么庭审就会很流畅。如果按以往的模式,这个案子开两个小时很正常,现在不到30分钟。”
此外,武洪凯还发现了一个导致庭审冗长的原因,那就是书记员的记录速度制约着庭审进程。据武洪凯观察,正常情况下,书记员的记录速度在每分钟80字左右,在庭审中,一些法官不得不等着书记员,直到书记员记录好了,法官才可以问下一个问题。发现这个问题后,安平法院找到北京一家速录公司,双方签订协议,速录公司负责对该院所有书记员培训,并购置了26台速录设备。“现在培训过的书记员,记录速度每分钟超过100字不成问题。”
院长办案顺应司法改革
3日下午,记者就如何看待院长审案采访了几位律师。高和平律师认为,院长办案是顺应司法改革的表现,院长办案也能体现出法院将审判工作作为法院工作的中心。高和平律师说,目前,司法改革的一个方向就是建立一个以审判为中心的大司法格局。以法庭为中心,加强法庭辩论的力度,改变以往以侦查为中心的模式。另外,绝大多数院领导都是从基层成长起来的,有着丰富的经验,如果这些经验在审判中得不到发挥,也是一种浪费。
姚根强律师表示,院长亲自审案,能够在办案中获取一线办案的感受、认识,把这些认识和对法院的管理结合起来,对管理、指导法院工作是件好事。
对于一些法院出台制度规定院长办案的现象,姚律师认为,关键是区分院长办案究竟是自愿、主动落实上级精神,还是敷衍、应付,如果是为了完成任务,那么很可能会出现下属给院长挑案子、协助办案的情况,无法达到设想的效果。
高和平律师认为,姚根强律师的担忧也不能回避,领导班子还担负着大量行政工作,不能一下子要求太高,毕竟这至少是一个司法改革好的开端。
王占伟律师则表示,要避免院长开庭成为走过场,就要落实主审法官责任制,让院长在职责范围内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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