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两名处级官员被双开并被判刑
刘青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任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住建局局长、县政协副主席等职务期间,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依然顶风违纪,向下属单位索要50万元支付单位非正常支出;县住建局负责建设平泉县建设大厦项目时部分工程和其他6项市政工程未按规定公开招标;下属事业单位畅达市政施工处出售混凝土搅拌站过程中,造成国有资产损失215.33万元。刘青云作为时任局长,对以上行为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给予刘青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单位受贿罪一审判处刘青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承德县政府党组原副书记盖玉堂(副处级)因严重违纪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盖玉堂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任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委常委、下板城镇党委书记、承德帝贤工作组副组长等职务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106.972万元。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给予盖玉堂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盖玉堂有期徒刑七年零九个月。
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不作为商用, 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邮箱jdapk@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