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交通一体化:三地将统一机动车排放标准
《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出台
京津冀协同发展在交通方面又有了新的进展。近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明确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将按照网络化布局、智能化管理和一体化服务的思路扎实推进,到2020年基本形成多节点、网格状的区域交通网络。
据了解,未来京津冀交通总体布局将以现有通道格局为基础,着眼于打造区域城镇发展主轴,适应和引导产业及城镇空间布局调整,推进“单中心放射状”通道格局向“四纵四横一环”网络化格局转变。《规划》还提出,要在京津冀地区统一机动车注册登记、通行政策、机动车排放标准、油品标准及监管、老旧车辆提前报废及黄标车限行等政策。
根据《规划》,到2020年,多节点、网格状的区域交通网络基本形成,城际铁路主骨架基本建成,公路网络完善通畅,港口群机场群整体服务、交通智能化、运营管理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基本建成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京津冀区域内快速铁路覆盖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高速公路覆盖所有县城,形成京津石中心城区与新城、卫星城之间的“1小时”通勤圈,京津保唐“1小时交通圈”,相邻城市间基本实现1.5小时通达。建成北京、天津、石家庄、唐山、秦皇岛5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不同运输方式之间换乘时间不超过10分钟。推动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客运联程联运、主要城市之间实现交通“一卡通”。农村客运班车实现定线定点、全线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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