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唐山市路南区商务局主任科员韩文生违规收取回扣问题。韩文生在招标工作中,违规收受招标代理公司回扣6000元,其中3000元用于公务支出,3000元用于个人消费。唐山市路南区纪委给予韩文生党内警告处分。
2.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谢占友收受贿赂问题。谢占友利用其在102国道抚宁县境内查处违法、违章车辆的职务之便,收受某运输公司贿赂7000元。秦皇岛市抚宁区公安局给予谢占友行政撤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保定市定兴县定兴镇新庄村党支部书记董德彬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问题。定兴县某项目征地涉及新庄村,新庄村村委会以虚报坟头的方式,获得虚报补偿款42万元,发放给该村七名干部每人1万元。董德彬作为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定兴县纪委给予董德彬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沧州市青县第二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青县第二人民医院在招聘医务人员过程中,违规向被招聘职工每人收取保证金5000元,并在《聘用合同书》中规定,“5年内不予调动、不予离岗”等条款,共收取23人保证金11.5万元。院长张振龙负主要领导责任。青县纪委给予张振龙党内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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