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 紧急通知
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四级预警内容
一、短信内容
经预测,我市12月9日出现重度以上污染天气,现发布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预警期间请注意防范,易感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公众尽量避免驾车出行。
二、媒体发布内容(秦皇岛广播电视台、电台、报社)
根据市气象部门、环保部门研判会商,我市12月9日将出现重度以上污染天气。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自9日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
预警期间,提示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防护。建议减排措施重点包括:公众尽量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空调温度设定不高于18℃;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污染物排放;化工、钢铁、水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在中午12时至16时进行炉膛清洁和烟尘清除工作。
当空气质量指数低于200时,四级(蓝色)预警自行解除。
预警发布落款均为: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宣
其中《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四级蓝色预警紧急通知》
文件内容包括:
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经市气象部门和环保部门会商研判,我市12月9日将出现重度以上污染天气,根据《秦皇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于2015年12月9日8时,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幼儿园、中小学校和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二、建议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空调温度不高于18℃;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钢铁、水泥、化工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在中午12时至16时进行炉膛清洁和烟尘清除工作。
三、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预案》要求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当空气质量指数低于200时,四级(蓝色)预警自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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