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温馨提示
市政府温馨提示:我市于2016年1月1日0时将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升级为橙色(Ⅱ级)预警。工作日6时至24时非营运客车限行2个尾号措施,周一至周五尾号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我市本次橙色(Ⅱ级)预警限号措施自2016年1月4日(周一)6时开始执行。2015年12月27日启动的非营运客车特别限行措施于2015年12月31日24时解除。元旦三天假期,非营运客车不限号,祝您元旦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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