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12月26日起建立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
据悉,石家庄市将稳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依据河北省《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合理调整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自2020年12月26日起,石家庄市将建立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增强门诊保障能力,减轻城乡居民门诊就医负担。实现城乡居民全市范围内就医无异地,方便农村居民便携地享受市区的优质医疗资源。记者还了解到,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中关于“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80元”的要求,石家庄市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新乐市每人每年290元,其中10元为长期护理保险费,其余县(市、区)每人每年280元;大中专学生每人每年280元。石家庄市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自10月10日已开始,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参保缴费任务。在这里,提醒大家一定要在规定的缴费期限内参保缴费,避免出现需要住院报销医疗费时才发现没有缴费、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情况。石家庄市将大力推广微信、支付宝、网银、银行柜员等多种途径,支持学校等单位集体缴费,方便参保人员缴费。(记者赵晓华) 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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