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开始报名
记者从市教育考试院获悉,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共分身份证信息采集和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申报、现场确认、报名资格审查四个阶段。
考生在11月19日前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已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11月25日8时至11月29日17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从主页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栏目进入“普通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再点击“考生登录”入口中的“普通高考报名系统”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于11月29日17时前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费用。报名信息确认及照相时间为12月1日至5日,考生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照相、采集指纹信息、报名信息确认等工作。未在网上支付报名费的考生将不能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未进行信息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必须符合我省其他报名条件,且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
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和省公安厅相关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在报名、参加各种专业考试及高考时,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或无法读取的考生应及时通过公安机关绿色通道进行补办,如因办理不及时影响高考报名,后果由考生自负。高一和高二年级的学生也应尽早办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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