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对4大类13种特殊对象直接给予法律援助
从明年开始,河北省对军人军属、70岁以上老年人、特困家庭、农民工4大类13种特殊对象或情形,将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12月7日,记者从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推动法律援助服务和改善民生。
据介绍,近3年来,全省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8万余起,受援人数达30多万。全省普遍开设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保障群众及时快捷获得法律援助。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提出具体要求。2016年,法律援助将列入平安建设考核体系,由综治部门对各级党委、政府进行考核。从2016年开始到2018年底,省内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现行的低保标准1.5倍调整过渡为低收入标准,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同时,河北省大力推进县(市、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综合性、一站式、窗口化服务,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申请法律援助、进行法律咨询。截至目前,全省已完成160个县(市、区)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累计接待咨询35万余人次,受理案件12万余件。2016年,我省将深化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年内实现省内各县(市、区)全覆盖。在此基础上,各设区市将建立市级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发挥枢纽作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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