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八个月内两次酒驾被拘留罚款吊销驾驶证
燕赵都市报冀东版通讯员 王志永
12月16日上午10时许,唐山玉田交警大队第一中队民警在县内大玉线与新北环交叉路口执勤时,通过对一辆挂有冀BWP6**号牌三轮摩托车的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不能出示驾驶证且称正在办理中。
在回答提问时,民警闻得其有浓重的酒味,即对其进行现场酒精检测。经测试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已达41mg/100ml。在调取其驾驶人信息时,民警又发现该驾驶人曾于4月16日因酒后驾驶(酒精含量39mg/100ml)被记12分,其驾驶证还在暂扣期间。
鉴于该驾驶人在8个月内二次酒驾的严重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做出罚款千元,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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