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一酒驾司机被处罚竟辱骂交警
因对酒驾被处罚不满,竟然返回现场对交警进行辱骂、恐吓。1月5日,李某不仅自己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治安拘留,还把两个朋友“带进”了拘留所。
2015年12月30日晚,市公安交警支队二大队交警在卫国路与祥云道路口开展治理酒驾统一行动。20时33分,在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一辆黑色奥迪轿车驾驶人李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酒精呼气检测,此人属于酒驾。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交警对李某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
此后,李某叫来一人将车开走。李某离开约40分钟后,竟带着郭某、孙某2人返回现场,辱骂交警,并伴有言语恐吓。
接到案情通报,路北区公安分局文化路派出所民警依法将3名男子带离审查,3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 3人因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被治安拘留5天。
当天晚上,有市民将3名男子辱骂交警的视频上传到网络,不少观者对3人的行为表示愤慨。市民张先生说:“酒驾是一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是酒驾者不反省自己,反而对执法交警心生怨恨。对这种酒驾且无德的司机,就应该严惩。”
酒驾是引发严重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甚至会造成车毁人亡的后果。交警提醒市民,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不要酒后驾车。驾驶人要积极配合交警执法,不要有抵触情绪。交警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制止,可能会救你一命。 (记者曹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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