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首家为交通事故伤员垫付抢救费用医院揭牌
据介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按照《河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通过财政金融手段开展社会救助的重要形式,基金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财产保险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垫付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抢救费、丧葬费等,是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救命钱”。唐山市道路救助基金自2014年9月运行以来,秉承“应垫尽垫”、“应追尽追”服务理念,实现高效运用,已为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或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300多名交通事故伤员,支、垫付总额超过1400万元的“救命钱”,实践了救助基金“救死扶伤,保障民生”的宗旨。交警二大队副大队长曹瑞明表示,为交通事故伤员垫付抢救费用,是“警、保、医”三方顺民声、保安全的深入实践,切实搭建起人民群众的“生命之桥”有效举措。通过定点医院,符合条件的道路交通事故伤者在抢救过程中不必再自行垫付抢救费用,而是由医院直接垫付。抢救结束后,救助基金根据相关票据,将抢救费用支付给医院。此次“交通事故救助绿色通道”的正式开通,标志着唐山市道路交通事故救治“警、保、医”合作掀开了新的篇章。助困解难、救死扶伤是公安交警、保险从业者和医务人员共同的职责。唐山中心医院作为唐山首家为交通事故伤员垫付抢救费用的医院,将根据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使用要求,进一步完善服务流程和绿色通道搭建,让患者享有方便一流、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让救助基金的福利真正惠及每一位需要抢救的交通事故伤者。(燕赵都市报通讯员王旭东) 来源: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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