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出台
日前,唐山市出台印发了《唐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作为唐山市“十四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文件,将和《法治唐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唐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共同搭建起“十四五”时期法治唐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规划两方案”的“四梁八柱”,形成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总蓝图、路线图和施工图,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夯实法治保障。
《实施方案》从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机制等9个方面,对“十四五”期间唐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谋篇布局,并提出了32项重点举措分工,逐一明确责任部门。
《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4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到2025年打造更多法治政府建设唐山品牌。市委依法治市办要抓好督导、检查、考核,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记者闫妍 通讯员宋楠、聂建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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