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记者团伙敲诈勒索300万元
近来,清河县两个假记者团伙敲诈勒索案件,引起广大读者的关注。1月11日晚,市公安局向各媒体通报称,市公安局已将这两个犯罪团伙打掉,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破案50余起、涉案金额300余万元,案件涉及4省10市。 【假冒记者】 “ 响当当 ” 的人物演双簧敲诈 2013年8月,张某收到一封从北京寄来的国际网《核稿函》,称已掌握了他排污的证据,该网将对此事进行连续跟踪报道。那时,张某正经营着一家梳绒厂,为了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发展,就找到在当地有着“响当当”的王某海。 很快王某海回话,需交10万元才能把稿子压下来。经反复协商,张某按王某海提供的账号汇去5万元,此事才得以平息。 张某不知道的是,国际网负责人董某龙与王某海演了一出双簧。 王某海是清河县人,对外声称自己是记者、律师,从2002年起,他就以“舆论监督”为幌子,专门搜集当地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负面信息,并以此相要挟,长期实施敲诈勒索、诈骗、强迫交易等活动,是当地“响当当”的人物。 王某海搜集到张某梳绒厂排污的信息后,交给董某龙给张某发函,然后王某海再出面调解,拿到钱后二人分赃。 【威胁民警】 让办案民警身败名裂 2014年4月,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得到王某海敲诈勒索的线索后,成立了专案组,进行全面调查。 就在办案民警对该案加紧调查时,王某海竟然放出“风”来称,如果公安机关敢查他,他就查公安民警的问题,让办案民警身败名裂。 经调查,董某龙是河南人,长期租住在北京市,是国际网负责人。2012年,王某海与董某龙相识后,两人“志同道合”,迅速勾结在一起,频频作案。 在侦办王某海案过程中,办案民警又获取了清河县马某兵、刘某杰、杨某斌、李某胜等人冒充媒体记者实施敲诈勒索的线索。 2014年11月至2015年9月,两个团伙主犯先后落网。 【真相揭穿】 12平方米小屋是公司总部 对外,王某海和董某龙都有数个“高大上”的头衔。 王某海是中记泓人传媒(北京)法人代表、国际网法制部主任和快讯社、网友在线网站管理员。董某龙是香港记者传媒联合会副会长、中华传媒六局局长、国际新闻快讯社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和国际网、快讯社、新闻早报在线、网友在线网站负责人等。 实际情况是,王某海曾在北京某报社等多家媒体工作,2010年因不良从业记录被吊销记者证。董某龙曾在河南某报社等媒体工作,2009年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刑两年。 在王某海与董某龙合租的北京市某老旧小区单元房内,仅摆放着三台电脑、一台打印机、一台传真机,这个12平方米小房间就是国际网等四家网站和中记泓人公司的“总部”,与其对外宣称的数十人的大公司大相径庭。 警方查明,王某海、马某兵两个犯罪团伙以曝光为名,作案50余起,涉及4省10市,涉案金额300余万元。其中,王某海虽无正当职业,却在清河县城购置房产9套、门面房1套,价值数百万元。 如今,马某兵、刘某杰被判有期徒刑。王某海犯罪团伙已由检察机关移送人民法院。 (记者 麻国栋 通讯员 胡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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