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出台《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
邢台日报讯(记者路遥 通讯员张晓)日前,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市林业局共同出台了《邢台市林权类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在全省范围内率先为林权类不动产登记规范操作提供了参考依据。
据了解,林权登记是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重要内容,在实施统一登记之前,相关部门分散登记形成了一些疑难问题。对此,依据《森林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邢台市林权登记实际情况,市国土资源局经过调研并征求市林业局相关意见后,联合市林业局出台了这个规范,涵盖了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等业务类型,并对每一类不动产(林权)登记进行细化,包括提交资料及要求、审核要点等。此次出台该规范,明确了林权类业务办理材料及流程,理顺了办理手续,极大地便利了全市林权不动产登记,保护了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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