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通报10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燕赵都市报张家口电(记者张岩)日前,记者从张家口市纪委监察局了解到,纪检部门对该市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1.张家口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三级警长、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刘宏,工作期间浏览小说网页和汽车图片,给予刘宏行政警告处分。
2.张家口市安监局审批科副主任科员、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曹志明,利用办公电脑浏览股票信息网页,给予曹志明行政警告处分。
3.张家口广播电视台计划财务部主任郝卫红,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2.34平方米,给予郝卫红党内警告处分。
4.张北县人民法院察北法庭庭长韩翔,工作日午间饮酒,给予韩翔党内警告处分。
5.张北县扶贫办主任科员庞海亮,工作期间上网看电视节目,给予庞海亮党内警告处分。
6.张北县政法委综治科科长陈相春,工作期间玩手机游戏,给予陈相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康保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党组书记王彦,工作日午间饮酒,给予王彦党内警告处分。
8.康保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科员王恩荣,工作期间浏览汽车网页,给予王恩荣党内警告处分。
9.蔚县烟叶经销总公司职工潘进库,公车私用,给予潘进库行政记过处分。 10.张家口市经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朱捷,赴省人社厅参加培训时,违规乘坐张家口到石家庄的火车软席,给予朱捷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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