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人民币钱包热销 律师称涉嫌违法或侵害自己权益
使用人民币钱包是不是特有面子?
律师:制售涉嫌违法,购买侵害自己权益
“有人售卖人民币钱包!”昨日,读者刘先生致电重庆晚报24小时新闻热线966988,他在洪崖洞二楼一家商铺,看到外观仿人民币的钱包出售。
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以顾客身份找到洪崖洞二楼名为“本来艺术”的店铺,人民币钱包在摊位上十分扎眼,远看就像是一沓厚厚的人民币。
钱包是帆布做的,比真实的人民币长一些宽一些,钱包上的图案、颜色与100元的人民币非常接近。
“这些钱包的编号都是188686,寓意‘要发发顺发发’。”女摊主热情介绍:“10元一个,15元两个。”她说,“十分畅销,我就剩下十来个了,当红包散发给别人。”
记者发现,该钱包由两张印有人民币图案的帆布缝制而成,没有生产厂家等相关信息。记者询问该钱包从哪里进货时,女摊主说是从外地进的。
重庆晚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华立万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艇表示,用人民币图案仿制钱包的行为,触犯了《人民币管理条例》“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的相关规定。此外,这类钱包属于三无产品,制作材料是否对人体有害尚属未知数,消费者不要购买。
重庆晚报首席记者郝瑶冉文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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