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明年3月5日召开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电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关于召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5日在京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慈善法草案将上大会审查和审议。(据新华社新华视点微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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