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山户外挖山参(挖野山参真的会跑吗)
1. 挖野山参真的会跑吗
发现野山参,先用手里拿的棍子,行话叫缩子棍,把人参周围杂草,拨到一边,然后在跪在野山参前,拿出挖人参的工具。
有鹿骨头,鹿钎子,铁锹。
用铁锹把周围的杂草清理干净,半跪在人参面前,拿一根红布,绑在人参叶子上,一手拿着鹿钎子,一手拿着鹿骨头,一点点的把人参的根须挑出来,因为人参根须连着土,用鹿钎子,才不会跑浆,人参浆跑了,卖相就不好了。
一般一根野山参挖在几个小时,因为根须刨根错结,只能一点点的,挖出来,这就好像一个艺术品一样,挖出来后,拿着青苔,就是跟青草一样的东西,把人参包裹上,为了保证水分不流失。在拿一块树皮包裹上青苔,拿着绳子系上树皮,放进编织袋里,就可以高高兴兴的回家了。
2. 在山上挖的野山参属于国家吗
严格讲野生人参属药材。国家食药局规定人参是药食两用的商品,但必须是人工种植,五年以下(含五年)的人参。这就给人参由其是野山参规到药材行例里。其实人参本来就是药材。药材也是商品的一个种类,也可以买卖。没有听说野生人参不可以买卖,它也是商品,只是把它规到药材里去了而己。
3. 采挖野山参违法吗
首先恭喜你捡到宝了,刚刚采摘野生山参,如果需要食用,可洗净加少许山参与食物一起煲汤,可起到营养膳食的作用,
也可以洗净晒干,保存备用,山参是珍贵的药材,其药用价值巨大。很多人都去长白山采挖野山参,
有的人采挖野山参是为了自用,有的人采挖野山参是卖钱营生。不管是哪一种采挖者都要理性,保护好深山老林里的生态。
4. 野山参挖掘过程
挖人参指放山人上山采集人参,分三个阶段,入山时可分“拉帮”放山和“单棍撮”(个人)两种。
北民谣:关东山,三宗宝,人参、貂皮、乌拉草。
长白山峰高林密,积寒凝翠,盛产人参,极为名贵。由于人参是多年生草本宿根植物,头足俱备,酷似人形,有很高药用价值,可以延年益寿,人们自古就赋予它以各种神奇的色彩,称之为“神草”、“地精”,满语名为“百草之王”(奥尔厚达)。带有对山灵精怪和自然崇拜的心理,说它“秉东方发生之气,得地脉淳精之灵,生成神草,为药之属上上品。”把它视为“关东三宝”第一宝。加之,长白山双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发祥圣地,自然被视为钟灵毓秀,人杰地灵的宝地,故采参(俗云挖棒棰)亦云“挖宝”。清统治者怕挖了“龙脉”,康熙初年即采取封禁政策,禁止外人进山;而关内流民(多山东河北人),迫于生计,常“死逼无奈闯关东”。“放山”历史久远,至清代而极盛。在特定的历史年代、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特殊的生活条件下,产生了特殊的山规、习俗和放山人一整套的信仰、禁忌。
5. 野山参挖的时候真会跑吗
挖野山参,俗称“放山”。
在深山老林中挖参,充满神秘色彩。然而,细加推究,那种种神秘的言行,原本是一个个实用的目的。放山人一字排开,用“索拨罗棍”(即拔草的木棍)拨开野草,寻觅人参,这叫“压山”。另一种方式叫“掇山”,众人分散寻找,以敲“索拨罗棍”为联络信号。无论哪种方式,都严禁说话,更不准吃东西。放山人说,一旦惊动了穿红肚兜的人参娃娃,人参就跑了。其实,真正的原因是,找人参要全神贯注,说话、吃东西会分散大伙的注意力。还有,倘若在山林中大声呼喊,容易产生回声而麻达山(迷路)。谁发现了人参,便立即将“索拨罗棍”插在地上,用系了古铜钱的红线拴在人参茎上,并在人参下面铺上一块红布。据说,人参娃娃有遁土而逃的本事,一拴红线就跑不掉了。其实,拴红线是为了醒目,因为人参长在杂草丛中,一不小心就会踩坏了。拴上一根红线,红绿相间,格外醒目。至于红布铺地,那是用来接一碰即掉的参籽——这东西也很宝贵,是一种催生助产良药。做完这一切,那位幸运者才喊一声“棒棰!”——东北人俗称人参为“棒棰”。伙伴们忙问:“什么货?”回答:“四品叶!”众人一听,高兴地说:“快当!”快,捷也;当,顺当。这是东北林区的一句行话。“拿火!”发现者话音刚落,便有人为他递烟点火。向发现者敬烟,这是放山的规矩,一来表示慰劳,二来让他吸一袋烟,把心静下来,因为接下来由他来挖参,免得他过于激动而挖坏人参。倘若不慎而碰破一点表皮,或挖断一根参须,人参浆就会渗出来,价值就大减了。还有,东北的“小咬”特别多,烟可以把它们熏跑,免得它们骚扰挖参者,使他分心。挖参要用木刀、鹿角,因为铁器过于锋利,碰上人参就会划破了。与别的花草往下扎根不同,人参是贴紧地面平卧着的,其根须则向上生长,以便吸收表土的露水和腐殖质。因此,挖参须从人参的外围开始,自远而近,由下往上,一点一点地挖。一棵野山参终于挖出来了,伙伴们找来桦树皮和青苔,把参包扎起来。有柔软、湿润的青苔裹着,外面再包上桦树皮,人参就不会干瘪了。离开前,他们又走到附近一棵红松跟前,削去一块树皮,先砍出四个大口子,再砍上五道小口子,这叫“留兆头”。日后有人到这里放山,一看就知道曾有五个人在这里挖到了一棵四品叶的人参,他们也会撞上好运。其实,一些参籽落入地里,会长出新的人参,留个记号,告诉后来人注意这一带;若日后自己路过这里,也便于查寻有没有新的人参长出来。
6. 为什么人参挖着挖着就跑了
人参并不会跑,它只是有休眠的特性,冬天或者外部环境不适合生长的时候,人参地上部分会枯萎而进入休眠状态,从而造成了跑的假象。挖参人之所以用红绳绑人参,也只是为了标记,而不是为了防止人参逃跑。当采参人发现人参年份不足,不适合采挖的时候,会用红绳绑住作为标记,等到适合采挖的时候,就会更容易找到;另外,也告诉其他的采参人这棵人参已经有主。
7. 山上挖到野山参
江西九江山上有野生人参。江西九江是一个被群山环绕的城市,特别是庐山风景名胜区,群山连绵不绝,海拔高度有一千米左右,在大山里生长着野生人参,但是很难找到,一般都生长在深山老林里面,人迹罕至,如果想要挖到野生人参,就必须到庐山深处去。
8. 挖野山参犯法吗
人参为什么是野山参值钱就是因为是野生的,挖野生的当然不犯法啦。
如果犯法那些这几年挖到野山参的还敢卖吗,媒体上还敢经常宣传吗!不过现在已经很难挖到纯野生的人参了。如果挖到一颗这辈子不用愁了。
不过你可以赶在春季到长白山来玩,这里的野生山菜绝对值得你来,味道绝对嘎嘎的。还有秋天来也行,这个季节人参和蛤蟆油是销售的旺季,量大价格便宜。
9. 挖到野山参需要上交国家
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对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有关问题解释的函
(1988年3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医药管理局(总公司):
国务院发布《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后,部分地区来函提出一些问题,3月1日又邀请部分省医药局(总公司)和药材公司的同志,对《条例》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现解释如下:
一、“国家另有规定”指什么?法规之间有抵触,应以什么为准?
《条例》第二条中,“国家另有规定”系指《森林法》、《草原法》等法律,国务院国发〔86〕8号、国发〔87〕77号文件等法规和国家经委等十三个部门经重〔86〕385号文件等规章。凡本《条例》与法律有抵触的,必须以法律为准;法规和规章(包括地方立法)与本《条例》有抵触的,未经协调一致前均以《条例》为准。
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地方能否增加或减少?是否包括家种?家种与野生药材难于划分,如何管?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是根据全国的情况而制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本地的资源情况,因地制宜增减保护物种,制定本地区的保护物种名录。本《条例》只适用于野生药材资源保护,保护野生药材物种。作为商品的中药材,在进入流通领域之后,家种与野生药材一般难于划分,因此,应在未进入流通领域之前,即通过生产环节的严格管理,保护好野生药材资源。
三、采药证如何发放?是否一年发放一次?如与同级有关管理部门发生不同意见如何处理?医药管理部门能否单独发放采药证?
采药证的发放,应当经过申请、核准、发证等步骤,由县以上(含县)医药管理部门(没有医药主管部门的由县以上(含县)药材公司或其主管单位)会同同级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组织进行。采药证中应明确采猎物种、采猎期、数量、地域范围以及有关注意事项和有效期。采药证有效期过后,如需继续采猎者应另行办证。可不限制每年发放一次。如与同级有关管理部门发生不同意见,应请示当地人民政府解决,如果涉及到上级有关部门职权范围的问题,可逐级反映解决。医药管理部门一般不单独发放采药证,但征得同级有关部门同意可自行确定。
四、采药是否必须取得采药证、采伐证、狩猎证?还是只要取得其中任何一证即可采药?无证采猎如何处理?
凡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应区别三种不同情况持证采猎。一是采伐保护野生木本药材物种的,必须同时具有采药证和采伐证。二是狩猎保护野生动物药材物种的,必须同时具有采药证和狩猎证。三是不属以上两类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必须持有采药证方可采集。无证采猎的,按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
五、《条例》第七条、第十四条中提到的“批准的计划”与“计划管理品种”有无区别?计划管理品种有几种?人参是否属于计划管理品种?计划管理品种以外,“其余品种由产地县药材公司或其委托单位按照计划收购”,应如何理解?
《条例》中的指“批准的计划”和“计划管理品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购销政策和管理方法也有区别。在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中,计划管理品种系指国家指令性计划管理品种,即已成为商品的中药材的计划管理品种,不是指物种。目前中药材计划管理品种如麝香、甘草、杜仲、厚朴四种。人参不属于国家计划管理品种,我局1986年2月6日以〔86〕国药材字第67号《关于贯彻国务院批转国家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工作的报告的意见〉的意见》中,已明确规定:“由各主产区制定具体管理方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关于“批准的计划”以及“其余品种由产地县药材公司或其委托单位按照计划收购”一语,系指以保护资源为目的,制定并经批准的采猎物种计划和产品收购计划,以及计划的执行,即只限于产地县药材公司及其委托单位按计划收购,不准其它单位和个人插手。
六、是否需要设立贯彻实施《条例》、加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或者可否设专人,“一套人马挂两个牌子”进行管理?能否发给检查证赋予监督检查的权力?以上类似问题在《条例》中没有明确的,可否在实施细则中加以具体规定?
各级医药管理部门即是野生药材资源的主管部门,负责《条例》的贯彻实施。但部分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和进入市场后的野生药材,在管理上有交叉,因此,必须配合有关部门,按《条例》的规定以及部门职责分工共同加强管理。是否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一套人马挂两个牌子”进行管理,以及发给检查证赋予监督检查权力的问题,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凡《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只要有利于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符合改革、开放精神,又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都可以在实施细则中加以具体规定。
七、贯彻《条例》所需经费如何解决?医药管理部门进行“物质奖励”的基金是否可从罚款中提取?
经费问题,经与财政部协商的意见是:“商地方财政部门解决”。为此,请各地医药主管部门主动向当地人民政府汇报并请财政部门给予支持,尽快落实。罚款必须全部上缴财政。对执行本《条例》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的物质奖励,由地方财政另行拨款解决。
八、《条例》第十八条、二十条中哪些处罚由医药管理部门执行?罚款有无原则的规定?
如上所述,管理工作有交叉,必须与有关部门配合,而且各地的情况不一致,所以全国统一划分处罚的执行部门有一定困难。但具体到某一地区可以进行职能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处罚的执行部门可在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对罚款限额,本《条例》未作统一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在制定实施细则中加以具体化。在各地的具体规定中,可能出现处罚轻重不衔接的现象,但需有一有个过程,在实施中不断总结经验,加以进一步修改、补充和完善。
发布部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1988年03月30日 实施日期:1988年03月30日 (中央法规)
附: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1987年10月30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条 为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药材资源,适应人民医疗保健事业的需要,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猎、经营野生药材的任何单位或个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都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国家对野生药材资源实行保护、 采猎相结合的原则, 并创造条件开展人工种养。
第四条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分为三级:
一级:濒临灭绝状态的稀有珍贵野生药材物种(以下简称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二级:分布区域缩小、资源处于衰竭状态的重要野生药材物种(以下简称二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三级:资源严重减少的主要常用野生药材物种(以下简称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第五条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名录, 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制定。
在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名录之外,需要增加的野生药材保护物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抄送国家医药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 禁止采猎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
第七条 采猎、收购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必须按照批准的计划执行。该计划由县以上(含县,下同)医药管理部门(含当地人民政府授权管理该项工作的有关部门,下同)会同同级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制定,报上一级医药管理部门批准。
第八条 采猎二、 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 不得在禁止采猎区、禁止采猎期进行采猎,不得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采猎。
前款关于禁止采猎区、禁止采猎期和禁止使用的工具,由县以上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同级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确定。
第九条 采猎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必须持有采药证。
取得采药证后,需要进行采伐或狩猎的,必须分别向有关部门申请采伐证或狩猎证。
第十条 采药证的格式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确定。采药证由县以上医药管理部门会同级野生动物,植物管理部门核发。
采伐证和狩猎证的核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建立国家或地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需经国务院或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在国家或地方自然保护区内建立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必须征得国家或地方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十二条 进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从事科研、教学、旅游等活动的,必须经该保护区管理部门批准。进入设在国家或地方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区的,还须征得该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十三条 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自然淘汰的,其药用部分由各级药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但不得出口。
第十四条 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属于国家计划管理的品种,由中国药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其余品种由产地县药材公司或其委托单位按照计划收购。
第十五条 二、三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药用部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实行限量出口。
实行限量出口和出口许可证制度的品种,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十六条 野生药材的规格、 等级标准, 由国家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七条 对保护野生药材资源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各级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给予精神鼓励或一次性物质奖励。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当地县以上医药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没收其非法采猎的野生药材及使用工具,并处以罚款。
第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当地县以上医药管理部门和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有权制止;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没收其野生药材和全部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第二十一条 保护野生药栈资源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上级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野生药材资源损失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执行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 破坏野生药材资源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由国家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1987年12月1日起施行。
10. 挖野山参用什么工具
用的是金击子。
这名字要从西游记剧情中的土地道:“这宝贝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再三千年方得成熟。短头一万年,只结得三十个。有缘的,闻一闻,就活三百六十岁;吃一个,就活四万七千年。却是只与五行相畏,这果子遇金而落,遇木而枯,遇水而化,遇火而焦,遇土而入。”而得知,金击子,人参果遇金而金击子,人参果遇金而落,所以叫金击子,黄金做的。
11. 野山参挖出来怎么处理
鲜野山参存放很简单,
在你购买的时候参农会用泡沫箱,青苔(是保存水份的),邮寄到购买者手里,
青苔喷水,把泡沫箱放在冰箱冷藏里,两三个月没问题,一段时间()十多天以后)打开泡沫箱放出里面的气体,保存时间会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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