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户外广告(户外广告归城管哪个部门负责?)
1. 户外广告归城管哪个部门负责?
路边的招牌属于市政管理部门管。但广告牌匾,门店分类牌匾由工商部门审批同意后县市规划局負责管理设置,市城管执法大队检查监督。
高速公路牌由高级公路建设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管理,地方公路牌由县市地方道路管理局或交通局直接管。
2. 户外广告归城管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户外广告需要城管审批,还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费用由广告的位置、大小及当地行政法规来决定。 户外广告审批流程:
1、选好广告位置后,首先请广告公司先制作一个户外广告彩色效果图2张、户外广告位置的现状照片1张,持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外广告位置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到城管部门填写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城管部门派人现场勘验合格后,发放户外广告设置证(有的地方是一个批件)。
2、然后持户外广告彩色效果图1张、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到工商部门填写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广告中涉及到商品生产厂家、评比获奖结果、证照等情况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工商部门审验合格后,发放户外广告批件,工商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3. 户外广告归城管哪个部门负责处理
规章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和登记,创造规范有序、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的设置、登记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地、空间和公交候车亭、报刊亭、电话亭、工地围墙等公共、自有或者其他人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公共交通车辆车身等户外设施,以展示牌、灯箱、霓虹灯、发光字体、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招贴栏、布幅、气球、实物造型以及招牌等形式发布的商业性或者公益性广告。
本办法所称招牌,是指在本单位登记注册地址以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单位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
第四条 户外广告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安全原则,户外广告设置应当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和道路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节能环保原则,户外广告设置应当采用低碳、绿色、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三)品质原则,户外广告的形状、规格、材质、色彩等应当与城市空间的整体景观相协调,鼓励创意设计,提高户外广告设置品质。
第五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管部门)是户外广告设置的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指引和专项规划,负责全市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
各区(含新区管理机构,下同)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城管部门)是辖区户外广告设置的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负责辖区内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
市城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城管部门户外广告审批业务的监督,制定具体的监督办法。
第六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是户外广告内容的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内容监督管理。
第七条 规划国土、交通运输、公安、气象、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有关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第八条 市城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建立户外广告电子信息检索系统,方便公众查询信息、监督主管部门的审批和执法情况。
第九条 深圳市广告行业协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第二章 户外广告设置指引和规划
第十条 市城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部门、市交通运输部门编制户外广告设置指引,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指引的要求。
第十一条 市城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部门,根据总量控制、布局合理原则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市城管部门编制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应当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第十二条 区城管部门应当根据户外广告设置指引和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编制城市重点地区、景观敏感地区、重要景观道路、特殊商业区等特定区域的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提升户外广告品质。特定区域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应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特定区域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报市城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国家机关、学校、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纪念性建筑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志性建筑的建筑控制地带;
(二)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或者影响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正常使用的;
(三)道路、自行车道、人行道路面;
(四)建筑物屋顶外轮廓线以外空间;
(五)影响市政公共设施、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的;
(六)其他依法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或者载体。
在依法划定的机场范围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不得设置以气球为载体的户外广告。
4. 城市户外广告是哪个单位管理
城市市容管理,是城市政府的市容行政主管部门依靠市容监督队伍和社会参与,依法对城市的建筑外貌、景观灯光、户外广告设置和生产运输等的整洁、规范进行的管理活动。是城市综合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城市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之一。
5. 城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管理,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设置行为,促进户外广告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是指:(一)利用街道、广场、车站、市政设施及其公共场所、桥梁、道路、绿化带两侧规定范围等的城市空间和建筑物外侧设置广告牌或者具有广告内容的霓虹灯、灯箱、电子显示屏、电子翻转牌、标牌、横(条)幅、实物造型等;(二)利用机动车身、船身等交通工具设置广告牌。在不影响市容市貌的自有场地(室内)设置的自我宣传的广告不需办理审批手续,但是应当遵守广告法律、法规,符合当地广告规划要求。
第四条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应当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美化亮化、布局合理、总量控制、设施安全、文字规范的要求。
6. 户外广告需要到城管办理什么手续
可以向城管局申请批准。城管局是当地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设置广告牌属于是市容环境的一项管理工作。一般来说是当地的城管局负责的。所以可以到当地城管局的政务服务大厅去申请。
7. 户外广告城管审批收费标准
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资源费征收管理,规范户外广告类别,调整区域性差异,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宁夏回族自治区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第十九条,银川市物价局《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银价费A6410134号)相关规定,经局务会议研究,现就我市户外广告收费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户外广告资源费的征收范围
(一)依法取得公共空间场所、市政公共设施等公共资源设置户外广告经营权的;
(二)采取协议方式取得非公共产权资源户外广告设置权的;
(三)利用自有产权的场地、设施、建(构)筑物为本单位进行广告宣传的。
二、户外广告设置区域分类
(一)一类区域:兴庆区南熏路以北,解放街以南,清河街以西,民族街以东范围(含南熏路、解放街、清河街、民族街)。
(二)二类区域:一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三、户外广告资源费的征收标准
(一)在一类区域内占用公共空间场所、道路、市政公共设施等公共资源以及利用自有或他人所有建(构)筑物设置固定式户外广告的,按照0.60元/天.平方米标准收取。
在此区域设置单立柱、电子显示屏(牌)、条幅、巨幅等户外广告的,按照1.00元/天.平方米标准收取。
(二)在二类区域内占用公共空间场所、道路、市政公共设施等公共资源设置固定式户外广告的,按照0.40元/天.平方米标准收取。
利用自有或他人所有建(构)筑物设置户外广告的,按照0.20元/天.平方米标准收取。
在此区域设置单立柱、电子显示屏(牌)、条幅、巨幅等户外广告的,按照0.60元/天.平方米标准收取。
(三)临时性户外广告。鉴于企事业单位举办大型庆祝活动以及商业门店开业、周年庆典等众多,舞台、气球、彩旗及拱门、立柱等充气造型形态各异,为控制临时性广告活动占用公共空间场所、道路,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关于公共资源配置等行政许可的,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做出决定”的规定,经招标对临时性广告收费标准进行确认(银城管发[2009]175号,宁盛拍字[2009]0188号)。
兴庆区鼓楼南街(步行街):舞台100元/天.平方米,促销点100元/天.平方米,拱门1 00元/道.天,气球、立柱50元/只.天,宣传点50元/天.平方米。
其他街道(广场):舞台,15元/天.平方米,促销点30元/天.平方米,拱门20元/道.天,气球、立柱10元/只.天,宣传点10元/天.平方米。
四、对政府组织的节日庆典、大型活动等公益性宣传广告免征户外广告资源费。对广告经营企业按照政府要求发布公益性广告的,经局领导批准,可按其发布的时间减免部分户外广告资源费。
五、行政审批处及有关处室要按照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8. 户外广告归谁管
合法,不过需要办理好相关的手续。
这种宣传车是已经在国家管理部门申请了公告的,流动广告车能够跟普通车辆一样在车管所检测后挂牌上路。
所以,基本就和买私家车一样,这一点大家一定不要担心。
大家之所以有这个疑问,主要是因为了流动广告车多数自带外音,怕给居民造成干扰。
其实,流动广告车的流动性是非常强的,并且相较于传统的固定式的广告屏而言,很好地解决了扰民问题。
所以,在我国的法律上,并没有对流动广告车上路作业做出明确的禁止。
9. 户外广告归城管哪个部门负责的
在公路边上立广告牌需要当地路政部门做出审批,然后在工商部门备案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申请户外广告发布登记,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二)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三)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四)户外广告样件。(五)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受委托发布户外广告的,应当提交与委托方签订的发布户外广告的委托合同、委托方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广告形式、场所、设施等用于户外广告发布,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发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审批的广告,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制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安全要求。户外广告的管理办法,由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定。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0. 户外广告归什么部门管
是的,必须由城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制作广告牌。 户外广告需要城管审批,还要缴纳一定的费用,费用由广告的位置、大小及当地行政法规来决定。户外广告审批流程:
1、选好广告位置后,首先请广告公司先制作一个户外广告彩色效果图2张、户外广告位置的现状照片1张,持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户外广告位置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到城管部门填写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城管部门派人现场勘验合格后,发放户外广告设置证(各地区有所不同)。
2、然后持户外广告彩色效果图1张、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到工商部门填写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广告中涉及到商品生产厂家、评比获奖结果、证照等情况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工商部门审验合格后,发放户外广告批件,工商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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