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绿色学校创建小学评价标准(南宁市绿色学校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绿色学校的认定标准遵循《广西绿色学校创建评价标准(中学<;含中职>;,试行)》和《广西绿色学校创建评价标准(小学,试行)》。
同时,遵守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要求,近三年内学校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无有效的环保信访投诉或环境行政处罚记录;校园卫生满足《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其它控制性要求。
绿色学校评价指标主要由“精神文化”“物质条件”和“行为管理”三部分组成,经评定,三部分总分值达到80分以上,可被认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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