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学籍的文件(关于转学籍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有关学籍文件精神,现就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休复学等学籍变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转学
(一)转学申请条件
1、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
2、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
3、特殊原因经确认后需要转学
1、县城内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学生转学。
2、固定生源转学对象在学区内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各校予以接收。存在大校额、大班额的学校一律不得接收转学学生。
3、转学相关材料要存档备查,不符合转学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4、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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