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申请济南廉租房(外地在济南申请公租房)
1. 外地在济南申请公租房
根据济南公租房申请政策规定,非济南户口也可以申请公租房,但必须在市内六区有工作单位,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有居住证。
非济南户籍的准备材料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单位资料:
你要提前准备好: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及其它所需资料,大体四种。
第二类是个人资料:
你要准备好: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身份证;居住证;劳动用工合同;婚姻状况证明;在市内六区及高新区无住房证明;低保证、重大疾病证明等等(如有则需要提供);《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单身人员需提供);其它可能用到相关资料,大体九种。
2. 外地在济南申请公租房怎么申请
1、在济南历下、天桥、市中、槐荫、历城、长清六区,有常驻户籍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
3、有民事行为能力且25岁以上,在市内六区和高新区无住房的单身青年
4、再市内六区有工作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社保,签订劳动合同,有暂住证的外来务工家庭或单身青年
3. 外来务工人员在济南怎么申请公租房
外来务工家庭或单身职工需在济南市区内有工作单位,并已缴纳社保,签订了劳动合同,还要持有济南市居住证并且在市内六区以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
4. 济南公租房外地户口可以申请吗
目前济南只允许户籍常住人员申请公租房
1.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济南户籍单身人员:
1.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市内六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
外来务工家庭或单身职工:
1.在市内六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有工作单位(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已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截至申请之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一年以上);
3.持有《济南市居住证》且在市内六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
5. 外地人在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户籍: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户籍。
房产: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无承包地、宅基地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已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待遇和正在享受公租房的家庭,或者之前买了房后来卖了但还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6. 外地人员在济南申请公租房
这种情况符不符合当地办理条件。《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7. 外地人在济南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户籍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报。申请家庭应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主申请人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低保(特困)证、城市低收入证明及特殊情形的相关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政府)提出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
(二)受理和初审。街道(镇政府)收到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现场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录入信息并打印申请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并告知。街道(镇政府)决定受理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审查合格的,街道(镇政府)出具初审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初审不合格的,街道(镇政府)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家庭。
(三)核准。各相关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收到街道(镇政府)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工作。经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婚姻、收入、房屋、特殊情形等情况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后,符合条件的,在本区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报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备案,纳入摇号范围。不予核准的,说明原因并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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