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联勤巡查(高速联勤联动)
1. 高速联勤联动
联勤联动主要是指高速公路交警、路政、收费、养护、应急救援、消防六部门的联动遵循“资源互享、信息互通、工作互动、优势互补”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平台。
养护、交管、路政、收费在巡查中发现交通事故、路损案件及交通堵塞情况或接到报案投诉信息时,由信息获取单位第一时间在群内发布时间、地点、事件简述等信息,并由发布人对事件处理情况及完成情况跟踪发布。
在发生自然灾害、重特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甚至阻断交通的突发事件时,高速公路养护、交警与路政、应急救援部门在第一时间相互通报。
2. 高速联勤联动维稳
统筹布点,立体化建强保障力量
为保证新编制落编后,战勤保障队伍不散、职能不变、能力不减,总队立足“服务本域、辐射周边、遂行保障、即调即用”的要求,分层次、分功能、分区域在全省范围内按照“1+4+2+2”模式建设“战勤保障消防站”,即总队依托训保支队建设1个战勤保障消防站,昆明、曲靖、大理、红河支队建设承担应急战勤保障编组(一类)和战勤保障基地职能的4个战勤保障消防站,昭通、普洱支队和玉溪、楚雄支队建立承担应急战勤保障编组(二类)、战勤保障基地和机动保障力量职能的“2+2”个战勤保障消防站,其余支队采取力量合并或单独执勤模式建设战勤保障消防站。所有战勤保障消防站坚持平时保执勤、保训练、保生活,主要履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装备巡检与维修、军需物资配发、社会联勤资源管理、执勤训练等日常服务职责;战时保打赢,主要履行综合协调、财务保障、生活保障、技术保障、运输保障、卫勤保障、联勤保障等服务职责。
明晰层级,实战化建立指挥体系
紧紧扭住“救援队伍在哪里就保障到哪里、指挥部在哪里就保障到哪里”的保障目标,按照“总队战勤保障组组织、辖区首战支队战勤保障消防站为先、应急战勤保障编组为主、增援支队战勤保障消防站共同保障”的保障原则,采取专业自我保障和社会联勤保障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完善遂行保障指挥机制和三级应急响应机制。原则上,3个(含)以上中队联合作战、作战时间持续2个小时以上时,应启动战勤保障三级应急响应机制,由支队指挥中心调度,支队战勤保障组到场组织指挥保障工作;本省两个(含)以上支队跨区域作战时,启动战勤保障二级应急响应机制,由前方指挥部提出需求,总队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总队战勤保障组到场组织指挥保障工作;总队参加跨省增援或联合作战时,按照消防救援局指挥中心统一调度指令,启动战勤保障一级应急响应机制,总队战勤保障组遂行出动并组织指挥保障工作,大力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平战结合”的保障机制。
紧贴实战,效能化建实保障基础
立足各地州灾害特点,结合辖区各类专业救援队人员数量和装备配置,综合考虑消耗性、实用性等因素,分类分级制定各支队战勤保障车辆和应急装备物资配备标准。其中,防护装备以及消耗性救援器材、灭火药剂等储备物资满足本地区同时发生2次较大灾害的储备要求,同时增加营地物资、工矿救援、卫生防疫、维稳处突等应急任务相关物资储备要求。结合战勤保障业务新需求,逐步完善各级战勤保障消防站营房功能模块和训练设施,2022年内全部完成。依托昆明、大理、红河战勤保障编组和基地营房设施,建设3个区域化车辆装备维修站。依托各站现有营房基础设施,运用信息化系统管理开展仓储集成化存储建设,实行分类打包、分类管理,落实模块化快速运装出动要求,确保紧急状态下以最大能力、最短时间、最高标准完成力量调派、远程投送,满足成建制、跨区域和临机遂行出动战勤保障需要。
突出专业,规范化健全制度保障
配套规划文件,制定出台《战勤保障应急装备物资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各级应急装备物资管理职责,详细规范应急装备物资采购、日常管理、调运管理、经费管理等内容。按照“平战结合、突出实战、快速反应、保障有力”的要求,规定各级战勤保障单位全年教育训练时间不少于120个训练日,落实总队《消防战勤保障业务训练大纲与考核标准(试行)》的科目训练不低于60个训练日,总队每年、支队每半年组织1次以自我保障为主、连续保障时间72小时以上的全要素区域性和跨区域拉动战勤保障演练,战勤保障消防站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战勤保障演练,准确掌握每个战勤保障消防站跨区域“衣食住行医运”最大保障能力。完善联勤联动机制,建立与民航、铁路、公路、食品、修理、油料、卫生、工程机械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完善与联勤单位常态化训练演练机制。加大专业培训力度,选送优秀人才到车辆维修、工程机械、卫生等培训机构深造学习,将专职队员纳入驾驶培训,选派岗位人员到大型消防车辆装备企业驻点学习深造,取得车辆装备维修资质。
3. 高速联勤联动部门包括
一.业委会、物业公司、社区民警、平安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的疫情防控队伍,坚守在社区防控第一线。通过小区、片区、楼组、家庭上下贯通的四级防控网络,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现防控任务分片包块,责任到楼、联系到户、落实到人。
二是火线支援者。区机关增派干部、区教育系统干部、区文化系统干部、区体育系统干部、镇机关联络员等力量下沉一线,通过联勤联动机制,支持做好社企宣传排摸、口罩预约发放、居家隔离观察、社区环境整治、特殊群体关爱等防控工作,形成了守望相助、同舟共济的良好局面。
三是联控担当者。集体企业在统筹做好复工复产复市工作中勇当先行者,拿出实实在在的防控举措。在全面落实“沪28条”及“长宁15条”政策的基础上,出台《关于防控疫情帮扶中小企业的办法》,为中小企业送去“及时雨”;推出食堂分餐配送、停车费用免收、中央空调关闭、快递消毒堆放点设置等楼宇复工机制;实施租赁管控机制,中英文滚动宣传告知,对中外籍住户和私聘家政、司机保持24小时电话跟踪,实现涉外专项防控措施再升级;企业严格把控租赁商铺复工关,完善属地需求对接链;加强精品小区待建工地值守,积极应对员工返沪潮。
四是秩序守护者。派出所、城管中队、市场监督管理所坚守岗位、迅速行动,全身心投入到各项防控任务。不间断排摸核查重点地区来镇人员,24小时守护集中隔离点安全运作,配合社区做好流动人口排查、口罩预约登记;增加工地巡查频次,深入社区协助开展人员管控,快速处置涉及阻碍防控工作的违章搭建;加强对镇域内食品经营单位、药械企业的全覆盖监管,确保防疫用品、医用产品、民生产品的市场供应价格稳定、质量安全。
五是守望相助者。党员领衔成立多支防疫志愿者队伍,志愿者积极行动、踊跃参与一线工作,与社区干部共同投入居民区的封闭管理、人员测温、入户调查等工作。此外,还招募了储备党团青年志愿者,形成驾驶员志愿者队伍,承担着将密切接触者送至两个集中隔离点的任务。
4. 高速联勤联动机制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火灾隐患整改、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建设等消防工作所需资金。
(三)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四)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五)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并持证上岗。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人员密集场所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开展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在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八)根据需要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训练演练,加强消防装备配备和灭火药剂储备,建立与公安消防队联勤联动机制,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九)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5. 高速公路联勤联动会议发言稿
联勤联动主要是指高速公路交警、路政、收费、养护、应急救援、消防六部门的联动遵循“资源互享、信息互通、工作互动、优势互补”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平台。
养护、交管、路政、收费在巡查中发现交通事故、路损案件及交通堵塞情况或接到报案投诉信息时,由信息获取单位第一时间在群内发布时间、地点、事件简述等信息,并由发布人对事件处理情况及完成情况跟踪发布。
在发生自然灾害、重特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甚至阻断交通的突发事件时,高速公路养护、交警与路政、应急救援部门在第一时间相互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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