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小孩到浙江读书(外地人在浙江上学)
1. 外地人在浙江上学
外地户口,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嘉兴工作或居住,可以在嘉兴上学。
《义务教育法》 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2. 外地人在浙江上学能高考吗
可以; 在浙江参加异地高考的考生有以下两项条件:
1、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或符合浙江省流入地初中升高中条件。
2、进入浙江省高中阶段学校学习,并取得在浙江省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符合浙江省高考报名的其它条件,可就地报名参加高考。 详情请咨询本校招就办或当地教育局招生办。
3. 外地人在浙江上学可以参加高级中考吗
外地学生满足条件是可以在浙江中考、高考的。中考报名条件:以浙江宁波为例:
1.具有完整的宁波市初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
2.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按照国家规定在近三年内至少要参加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的随迁子女。除了这三条外,新政也规定,报考的学生要符合宁波市中考报名的其他条件。
4. 外地人在浙江上学政策
可以。
1.本市户籍儿童少年;
2.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3.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可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包括: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本市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本市的儿童少年;
(2)驻杭部队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本市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反馈
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5. 外地人在浙江上学可以参加中考吗
可以,只要符合政策在当地有房产或暂住3年以上
6. 外地人在浙江上学必须要买社保吗
随迁子女就学需满足以下5项条件:
(一)随迁子女及父母双方均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随迁子女居住证登记地址与父母住所一致;
(二)父母其中一方在我市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六个月及以上或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六个月及以上;
(三)父母其中一方在我市依法连续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六个月及以上;
(四)父母在我市有稳定合法住所且实际居住六个月及以上;
(五)父母无违法生育记录。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可向父母务工或经商所在地镇乡(街道)提出入学申请。时限计算截止日为入学当年度的 6 月30 日。
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父母其中一方与我市相关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取得的有关工商营业执照等(其中劳动合同需经镇乡〈街道〉相关职能机构鉴证);
(二)父母在我市的住宅租房证明或居住证明(需经所在单位或村〈社区〉鉴证);
(三)家庭户口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
(四)父母其中一方在我市参保基本养老保险,且一直连续按月缴费的相关证明;
(五)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签发,并经我市镇乡(街道)计生部门鉴证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计生部门近两个月内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违法生育证明。
7. 外地人在浙江上学考初中要户口吗
鄞州区外来务工子女入学相关条件及入学程序如下:
一、就学条件(一)2015年秋季入学新生就学条件:秋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需要在鄞州区入读小学(初中)一年级,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与鄞州区域内用工单位签订的一年期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在现居住地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总部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其分支机构在鄞州区注册的,需提供组织机构在册证明(个人或者其工作单位到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工商部门窗口提出申请,由工商部门出具该机构是否在册证明)。在我区专业从事农业种养业的需提供土地承包(流转)合同。
2.由鄞州区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目前在鄞州区依法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证明;企业总部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分支机构在鄞州区的企业务工人员,需提供宁波市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的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证明(截止到2015年4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父母双方(或其法定监护人)在鄞州区现居住地已取得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一年及以上,并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区外市内务工人员可免查《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4.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签发的,经鄞州区流动人口计生协管员查验盖章的有效“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籍地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鄞州区计生部门一个月内出具的《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二)2013年和
2014年秋季入学,2015年秋季仍需在我区继续就学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条件: 1.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2013年和2014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其父母一方在鄞州区仍然连续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到查验日仍然在保)。二、入学程序: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符合入学条件的,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
2015年4月30日前,具体时间由各镇乡(街道)教辅室确定),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上四项相关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向暂住地所在镇乡(街道)教辅室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联合验证核实后,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由教辅室根据本地教育资源分布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并负责开具入学通知书。
8. 外地人在浙江上学得多少钱
满足以下的条件:
1.想要插班的学校学生未满员,2.父母在想插班学校的学区有住房或有租房子的合同,3.父母有杭州的养老金缴纳满一年的证明。我能想到的大约是这几点,杭州是包容性较大的城市,一般不会让学龄孩子失学!
9. 外地人在浙江上学怎么积分
1、年龄积分
年龄在43周岁以下,都是加30积分;
随着年龄的增长,每长1岁,则积分减少2分;
2、社保积分
社保是每月0.5分,一年也就是6分,最高可以加120积分;
3、租房积分
租房一年是6分,最高可以增加30积分;
4、居住证积分
居住证一年是5分,最高可以增加100积分;
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加分是一样的,而且可以和租房累加积分;
5、自有房屋
在杭州有自有房屋,最高可加30积分;
6、学历积分
高中学历加10分;
大专学历加30分;
本科学历加50分;
硕士学位加70分;
博士学位加90分;
其中高中以下学历是不计算积分的;
7、技能及职称证书积分
高级技工证加40分;
二级技师加60分;
一级技师加80分;
中级职称正式加60分;
副高级职称正式加80分;
正高级职称证书加100分;
注意:证书积分和学历积分是不能够累计叠加的,只能选取最高积分;
8、自愿者积分
近五年在杭州做自愿者200个小时最高是可加20积分;
9、献血积分
献血累计200ml加1分,每增加100ml加0.5分,最高可加20积分
10、捐款积分
捐款最高可加10积分;
11、捐献骨髓
成功捐献骨髓最高可加80积分;
10. 外地人在浙江上学需要什么条件
招生原则及办法
(一)区常住户籍适龄幼儿向所在教育服务区幼儿园报名,幼儿园将根据适龄幼儿的户籍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当符合条件幼儿人数超过该园招生计划时,则根据适龄幼儿落户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由社发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1.住户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
2.适龄幼儿自出生日起寄养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适龄幼儿户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
3.适龄幼儿有开发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常住户口适龄幼儿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本;2.房产证;3.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民办幼儿园报名,经社发局审批设立的民办幼儿园详见附件2。入园条件遵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315号)执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未被录取的,由社发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2.父母双方在开发区的(临时)居住证或房产证;
3.父母一方在杭州市区交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
4.父母一方与开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5.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幼儿到居住地教育服务区幼儿园报名并按有关政策录取。
1.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以及驻杭部队干部子女、军烈属子女、残疾人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入园,应优先给予照顾。
2.在杭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入园、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随带子女,具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开发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与本区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按《关于在杭留学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号)执行。
3.工作地为开发区的归国和引进浙商子女按《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号)执行。
4.在教育服务区内持有房产证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公办幼儿园在招收户籍幼儿有余量的情况下,依家长在开发区工作年限的长短招收部分幼儿入园。
上述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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