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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疫情防控公交(西宁公交临时调整)

2023-05-12 07:12:28旅游攻略1

1. 西宁公交临时调整

根据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334号)要求,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总体情况,为满足市民乘客的生活、就医、工作等必要出行需求,2022年11月3日起,恢复城中区、城西区主要公交线路的运营,其余线路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有序恢复运行,同时临时开通东川工业园区临1路。

西宁疫情防控公交(西宁公交临时调整)

2. 西宁公交车线路调整

恢复线路27条:1路、2路、5路、11路、14路、18路、19路、22路、25路、26路、27路、32路、33路、35路、36路、46路、72路、81路、83路、85路、86路、103路、104路、105路、107路、108路、9001路。各线路根据实际客流情况实时调整运营间隔、车次,保障市民出行需求。

3. 西宁公交停运通知

由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停运公告

2022年4月13日至4月28日西宁开D2688次,西安北开D2697次停运。

2022年4月13日至4月15日西宁开D8973、D8979、D8981次, 门源开D8974、D8980、D8982次临时停运。

4月14日、15日西宁开7581次,格尔木开7582次停运。

4月13日至4月15日西宁开K9805次,花土沟开K9806次停运。

2022年4月13日至4月28日西宁开D2636次,西安北开D2735次停运。

2022年4月16日至4月30日拉萨开Z166/3次,4月18日至5月2日上海开Z164/5次停运。

2022年4月16日至30日西宁开Z378/5次,4月18日至5月2日上海开Z376/7次停运。

2022年4月16日至4月27日郑州开郑州至西宁K177次、2022年4月17日至4月28日西宁开西宁至郑州K178次停运。

2022年4月16日至4月29日西宁开D8971、D8975、D8977、D8981次, 门源开D8972、D8976、D8978、D8982次临时停运。

2022年4月14、16、18、20、22、24日西宁开Z152次, 4月13、15、17、19、21、23、25日北京西开Z151次停运。

2022年4月1日至4月20日兰州西开D2711次,西宁开D2738次、西安北开D2691次停运。

2022年4月1日至4月20日兰州西开D2749次、D2753次,西宁开D2758次、D2754次停运。

2022年4月1日至4月20日兰州西开D2741次、D2751次,西宁开D2782次、D2708次,2022年4月2日至4月21日西安北开D2701次、西宁开D2756次停运。

2022年4月1日至4月20日兰州西开D2686次,西安北开D2737次、西宁开D2710次停运。

4月13日至4月30日拉萨开Z266/3次,4月16日至5月3日广州开Z264/5次停运。

铁路部门提醒广大旅客,请您随时关注车站公告或拨打12306咨询,已购该列车车票的旅客,可在30日内全国任意火车站退票窗口或通过12306线上免费办理退票手续。由此给您出行带来的不便,铁路部门深表歉意。

4. 西宁公交车实时

济南医保卡可以在西宁使用。

新医保政策规定,医保可以全国通用。

记住这三句话: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

这是一项对于老百姓、尤其是老年人在外地孩子家、离退休之地路途遥远、交通不方便,这样能在居住地看病就医实时结账的实实在在便民之举。

5. 西宁公交停了吗

除了老年人用的卡不可以,其他公交卡都是可以的,只是扣的钱不一样,一般公交扣款是七毛,但是快速公交好像是一块或者一块五。

6. 西宁公交临时调整时间

西宁25路公交车(小桥医院-南山东路公交首末站),共有24个站点,分别是小桥医院、人民公园、新宁广场北、现代妇产医院、气象巷,五四大街五岔路口 ,中心广场西,西门, 大十字东 ,湟光 ,北小街口,东梢门 ,大众街, 建国南路, 建国南路中,丹霞路南口 ,城东区政府西 ,德令哈路南, 中惠·紫金城,园山路小学 ,省第五人民医院南 ,和盛园小区 ,博雅路南口,南山东路公交首末站。

7. 西宁公交临时调整最新消息

西宁到都兰每天有5班车,最早的是早上8点从西宁长途汽车站发车,到都兰中午3点左右,中午也有车,下午也有车,下午5:30发车,到都兰是凌晨1点多,西宁长途汽车站在原来火车站南边,公交车20路经过,101经过,专线2是从火车西站(临时)到长途汽车站的,汽车票也可以去火车西站汽车站去买,也可以在那里坐车,汽车从长途汽车站发车后先去火车西站汽车站接人,然后再出发,票价是85一人

8. 西宁公交什么时候运行

随着西宁市疫情防控形式的进一步好转,西宁汽车站将继续逐步恢复班线运营。车站将于2021年11月18日起恢复大通(高客)、大通(公交)、共和、门源、贵南、河南、五十、乌兰等班线运营,以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因疫情期间各班线具体发车时间请拨打咨询电话。

进入我站所属客运中心站、新宁路客运站、南川西路客运站乘车的所有旅客请出示“双码”、落实实名制登记、测量体温、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在站内排队购票和候车时,保持一米线的安全距离。车站将加强站场及车辆消杀工作。疫情期间,特别提醒旅客,出行应选择乘坐正规车辆,避免站外乘车,做好个人防护。随着西宁市疫情防控形式的进一步好转,西宁汽车站将继续逐步恢复班线运营。车站将于2021年11月18日起恢复大通(高客)、大通(公交)、共和、门源、贵南、河南、五十、乌兰等班线运营,以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因疫情期间各班线具体发车时间请拨打咨询电话。

温馨提示:

进入我站所属客运中心站、新宁路客运站、南川西路客运站乘车的所有旅客请出示“双码”、落实实名制登记、测量体温、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在站内排队购票和候车时,保持一米线的安全距离。车站将加强站场及车辆消杀工作。疫情期间,特别提醒旅客,出行应选择乘坐正规车辆,避免站外乘车,做好个人防护。

9. 西宁公交车调度电话

12319是城建服务热线,是国家建设部和信息产业部确定的全国建设行业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涵盖公交、供水、燃气、供热、违章建筑等各个方面。

服务内容涵盖了建设系统中的供水、市政、供气、排水防汛、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园林绿化、城市交通、市容环卫、建筑建材业管理、城管监察等7个相关职能部门的多种行业。

10. 西宁公交临时调整方案

53路开通了:由金达路始发,原线路运行至民和路后,直行经开元路、金汇路恢复原路线,返回时同路线。临时取消“金穗路”东西两侧站点、“新颜路”南北两侧站点的停靠。

11. 西宁公交车线路临时调整

答法律分析:西宁市机动车不限行。西宁限号最新规定2019按照主城区具体限行的道路区域范围、机动车类型、限行时段严格按照《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通行证发放对象和数量实行严格控制。 据了解,目前青海没有限行的城市,西宁、海东、黄南、海北、海南州、果洛、玉树州、海西都没有限行。

法律依据:《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均衡城市外环内网的交通流量,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创造安全、有序、绿色、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西宁市城区道路实行车辆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核定载质量1吨(含1吨)以上至5吨以下的燃油货车、核定载质量5吨(含5吨)以上的新能源货车、各类摩托车以及未经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每日07:00至21:00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通行:东起湟中路,西至通海路;南起昆仑大道,北至祁连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范围)。本区域外同时段限制通行的道路为:小桥大街(天津路以南)、门源路(海湖路至朝阳东路)、朝阳西路(祁连路至天津路)。本区域内可以通行的道路为:朝阳东路、天津路、行知路、海湖路、同仁路高架桥、凤凰山快速路主线及其连结的各匝道。

二、核定载质量5吨(含5吨)以上的燃油货车,每日07:00至21:00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通行:东起明杏路,西至湟水路;南起奉青路,北至天津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范围)。本区域外同时段限制通行的道路为:宁张公路(天津路至刘家沟路)、朝阳东路(新村路以南)、海湖路(天津路以南)、柴达木路(通海路以东)、同仁路高架桥、时代大道(奉青路以北)和凤凰山快速路的湟中路、德令哈路、建国路、劳动路、海湖路、羚羊路、通海路七个匝道互通口。本区域内可以通行的道路为:凤凰山快速路主线、西川南路(通海路以西)、天津路、朝阳东路(新村路以北)。

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每日07:00至21:00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禁止通行:东起明杏路,西至湟水路;南起奉青路,北至天津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范围)。本区域内同时段限制通行的道路为:凤凰山快速路主线及其连结的各匝道。

四、核定载客19座(含19座)以上的客车,每日07:00至21:00在以下起至道路的区域范围内限制通行:东起建国路,西至通海路;南起昆仑大道,北至祁连路(起至道路不包含在限行范围)。本区域内可以通行的道路为:行知路、海湖路、同仁路高架桥、凤凰山快速路主线及其连结的各匝道。

五、各类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全天候24小时在时代大道高架桥上层、同仁路高架桥、昆仑桥上层桥、共和桥上层桥、湟水路高架桥、峡口路高架桥、凤凰山快速路主线及其连结的各匝道严禁通行。

六、每日07:00至09:00、17:00至20:00两个高峰时段内,洒水车、抑尘车、清扫车、餐厨吸污车、垃圾清运车、高空作业车、医疗废物车、园林绿化车以及总质量4.5吨(含4.5吨)以上的邮政车和快递车等专项作业车,不得在本通告第二条明确的限行区域和道路内通行和作业。

七、市政、通讯、电力、给水、排水、燃气等总质量4.5吨(含4.5吨)以上的工程车、自卸车、起重车、挂车和特殊结构车,除应急救险任务外,不得在本通告第二条明确的限行时段、区域和道路内通行和作业。

八、城区运行的公交车和标有统一标识的专用校车应当严格按规定的线路通行。

九、从事客运的长途班车,严格按有关规定的线路通行,严禁在城区道路上随意停车揽客。

十、核定载客19座(含19座)以上的通勤客车和公务客车,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通行证通行;每年4月1日至10月31日的旅游旺季期间,旅游客车不受时段、区域和道路的限行,除此期限外严格遵循本通告第四条之规定。通勤车和旅游车在指定的临时停靠点停车时应做到即上即下即驶离。需要长时间停放的,应当将车辆停放在附近的专用停车场内。

十一、消防车、救护车、军车、警车、运钞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通行规定执行。

十二、尾气、噪音排放达不到标准或排放明显可见黑烟的机动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限行规定执行。

十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每个管控区间道路的交叉口、匝道口、上下线和分流合流交汇处,设置安装禁令标志和交通技术监控等设施,加强限行区域和道路的交通管控。

十四、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必须严格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护栏及其交通辅助设施的指示信息通行,违反本通告限行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十五、本通告由西宁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十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3月17日,本通告实施前发布的其他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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