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产地和商品产地不符怎么处罚(食品标签产地不符)
1. 标签产地和商品产地不符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席令49号)第二十八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销售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进行包装、标识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70号)第七条第一款:“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用于销售的下列农产品必须包装:(一)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农产品,但鲜活畜、禽、水产品除外。(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农产品。”
2. 食品标签产地不符
按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明白否?
3. 标签产地与实际产地不符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超市商品与标签的描述不符,消费者可以要求超市进行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应当根据商品实际价值和消费者的损失情况来决定。如果消费者已经支付了商品的费用,超市应当依照消费者的要求退还商品费用。如果消费者因为商品与标签描述不符而遭受了其他经济损失,比如因为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收入下降等,超市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此外,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者进行维权诉讼。如果在超市购买的商品涉及到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质量问题,而且消费者因此受到了伤害,消费者还可以向有关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
4. 标签不写产地可以吗
可以的,做食品进口中文标签主要信息:品名,配料,产地,食用方法或者存储方法,进口商名称和地址,联系方式,净含量;国外厂家信息可显示也可不显示在中文标签上。
5. 标签上的产地必须有吗
要的
(一)牛肉必须使用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国际卫生标准的全新材料包装。
(二)牛肉应有单独的内包装,内包装上应当标明品名、产地国、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外包装上应当以中文标明产品名、产地国、产品的规格、产地(具体到省/市)、生产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目的地(目的地应当标明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日期(年/月/日)、保质期、储存温度等内容。外包装上应加施意大利官方的肉类检验标识。
(三)预包装肉类产品还应符合中国关于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四)冰鲜真空或非真空包装牛肉(不论有无气调包装),应符合中国和意大利包装卫生标准,出口商应确认保质期并在包装上明确标识。冰鲜真空包装牛肉保质期不超过120天,冰鲜非真空包装牛肉保质期不超过14天。
6. 标签地址与生产地址不符
因为要区分啊
主副卡卡槽区分通过卡托的正反面区分。iphone13卡托只有一个,有正反两面卡槽可以放两张手机卡。一般把正面的卡槽1当成主卡,反面的卡槽2当成副卡。当然现在的苹果13是双卡双待的手机,在手机上主副卡使用区别不明显,用户可以在蜂窝网络设置中选择需要设置的卡,在标签中将其设为主号。
7. 产地标签怎么写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使用了包装的农产品,包装应标明产品的名称、生产地、生产日期、生产者、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标识添加剂的名称。同时如果属于转基因的农产品,也应进行标识。
8. 标签 产地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识需要标注食品的原产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七条 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 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9. 商品标签与产地不符
属于欺诈消费者。
《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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