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收费员撤(高速公路收费站撤销员工安排)
1. 高速公路收费站撤销员工安排
部分高速公路收费人员需要转岗安置,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是省界收费站的人员,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取消之后,这些省界收费站的收费人员要重新安置。
二是涉及到进出口收费站的人员,进出口收费站仍然保留,但是人工收费量大大减少,将来90%以上都是ETC不停车快捷收费。人工收费的大幅度减少,也将影响一部分收费人员,这部分也需要妥善安置。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坚持属地负责和转岗不下岗的原则,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妥善安置。主要以高速公路单位内部转岗为主,多渠道分流安置。同时,加大转岗培训力度,鼓励转岗从事ETC发行和服务、清分结算后台服务、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等相关工作,新建的高速公路也需要人员,这些都可以多渠道的分流安置。我们的目标是要保障人员合法权益,切实做到转岗不下岗。
2. 高速公路收费站取消,收费员怎么安排
这个是不会扣分的(我经历过一次是没有扣分的)。既然车道关闭,应该是有红色“X”灯提示,就类似于红灯,原则上是不能前行驶入的。进入收费口一定要谨慎慢行,就是不扣分,倒车也是很危险的。
3. 收费站撤销后那些员工怎么办
1、如果是公司裁员,或者因为调整需要撤销机构。那么单位需要支付被辞退员工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按照坐满一年一个月本人工资计算,工资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3、工作11年,那么可以得到11个月本人工资的赔偿。如果本人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最多赔12个月。 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 收费站撤了,工作人员下岗吗
如果高速收费逐渐取消的话。收费员会转岗,裁员下岗。这就要看个人的后台了。
5. 高速公路收费站撤销员工安排工作吗
二级公路收费站撤销后,作为临时工的话,只能另谋新路了。
因为是合同制的,因此就业问题只有自己去解决。如果你在公路局有人际关系的话,适当的去找找也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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