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籍珠海结婚条件(外地户籍珠海结婚条件要求)
1. 外地户籍珠海结婚条件要求
珠海民政局不可以为外地人办理结婚证。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居民结婚证办理只可以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结婚证的,只有公民其中一方属于珠海的情况的,双方才可以到珠海相关的民政补办办理婚姻登记;若双方非珠海户籍,就无法在该地异地办理结婚证。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 外地户口可以在珠海登记结婚吗
珠海民政局不可以为外地人办理结婚证。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居民结婚证办理只可以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结婚证的,只有公民其中一方属于珠海的情况的,双方才可以到珠海相关的民政补办办理婚姻登记;若双方非珠海户籍,就无法在该地异地办理结婚证。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 外地户籍珠海结婚条件要求多少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的满22女的满20岁就可以登记结婚了。所以在珠海登记结婚一定要符合这个条件才能登记结婚。这是必要条件之一。
4. 外地户籍珠海结婚条件要求是什么
珠海民政局不可以为外地人办理结婚证。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居民结婚证办理只可以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申请办理结婚证的,只有公民其中一方属于珠海的情况的,双方才可以到珠海相关的民政补办办理婚姻登记;若双方非珠海户籍,就无法在该地异地办理结婚证。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5. 外地户口在珠海可以办离婚吗
不能异地办理离婚手续。国家没有出台异地办理婚姻登记事宜的政策,必须回当事人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国家没有出台异地办理婚姻登记事宜的政策,必须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同一个区、县、县级市,可以共同到该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如果乡镇辖区内有婚姻登记处,可以就近办理。
如果双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区、县、县级市,也可以到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6. 外地人能在珠海登记结婚吗
外地人不可以在珠海办理身份证,只能在珠海换领或补办身份证。办身份证应该都要到户籍所在地去办理身份证,在其他城市没有自己户籍的地方,是没有办法办理身份证的。未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应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并由监护人陪同代为申请。
监护人一般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当公民本人与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或监护人不为户主无法证明监护关系的,还需提供诸如出生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并与未满十六周岁公民本人现场合影存档,以保证未满十六周岁公民身份的准确性。
由于现场需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故未满十六周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允许由监护人代办,须本人和监护人同时到场申请办理。
7. 外地户籍珠海结婚条件要求最新
可以。
2021年6月1日起,珠海市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试点期间,在珠海全市范围内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
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婚姻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业务的机关为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经济区婚姻登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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