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征用农村土地(高速公路征地后土地使用权人是谁)
1. 高速公路征地后土地使用权人是谁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ZF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 高速公路土地征收
修建高速公路、铁路等国家重大交通建设时,因占用村民土地产生的纠纷,应找当地村委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调处,因为村民的土地,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所有权在村集体,而承建方征收土地时,只跟拥有所有权的村集体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只有青苗补偿才跟农户具体交涉,占用土地的补偿村民应找当地村委会。
3. 高速征地使用后归谁所有
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归谁所有,其中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进行平分,此外安置补偿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若土地上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其补偿归其所有人。
4. 高速公路征用土地赔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国家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国家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应当按照土地原用途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如征收的土地是耕地,则补偿费应当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5. 高速公路征地属于哪个部门
按照我国法规,高速公路征地是由政府负责征地拆迁的。
高速公路公司按照国家制定的赔偿标准,与政府土地部门核算好赔偿款,然后拨款到政府专门账户。政府将拨款下发给各地方政府,并由他们负责征地拆迁,如果地方政府能够少给补偿老百姓,那么他们就赚钱了。所以,每次我看到老百姓找高速公路要钱,我只能苦笑,因为高速公路根本不能直接给钱老百姓。本网站文章仅供交流学习 ,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邮箱jdapk@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