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登记外地(生育登记异地生产登记了可以修改吗)
1. 生育登记异地生产登记了可以修改吗
有些怀孕的妈妈们因为某种原因去了其他城市,都说生育保险需要产前连续交够9个月才能领取生育津贴,生育保险断了就不能报销了,那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
这种情况其实可以报销,在生宝宝之前,需要先去当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当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生育登记备案手续,生宝宝之后呢,两个月内将社保卡、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门诊病历、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票据原件等材料交给单位的经办人员申领生育津贴,然后拿着本人生育费用的情况说明找就诊医院出具一个加盖公章的资质说明,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材料,到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另外,不管事在不同省份工作还是在同一个省的不同城市工作,处理多城市缴纳社保最好的方法就是做社保转移,只有这样,你的社保账户才是合并打通的。一定要注意的是,在社保转移合并后,即使中间有过社保断缴的情况,缴费年限同样可以累计。
如果在某个城市停止缴纳社保,那么这部分社保会封存起来,等到转移的时候会自动合并到你的账户里,不论从事哪一种工作哦,只要满足社保累计缴纳15年,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情况下都是可以领取养老金的。另外,社保的五险可以转移的只有养老和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金额以及缴纳年限,其余的都不能转移。
2. 生育登记证明可以异地办理吗
异地婚育证明网上操作流程:
1、登录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网站。(以户籍地为福建省宁德市的为例)登录宁德人口计生委网站网上办事平台(www.ndwsjsw.gov.cn),点击“网上办事”,在新弹出的窗口中点击“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认真阅读声明内容,并勾选后,点击“下一步”。
3、填写基本信息、申请内容、联系信息。请按要求填写,不要漏项。
4、设置查询密码,提交申请。一定要记住密码,以便下次查询时使用。
5、工作人员的办事时限是5天,办证对象可在申请后过一段时间再次登录网站查看办证进度。
6、登录网站进入办证窗口后,录入申请人身份证号,配偶身份证号,选择办证类型,输入申请时设置的密码,点击“查询进度”。就可以查询是否通过了申请。
7、已通过申请可打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3. 异地生育登记凭证是什么
1、异地生育备案: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持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异地生育原因”单位证明到合肥市工伤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生育备案。
2、生育待遇申领:异地的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生育产假期并发症、合并症费用,职工先行垫付,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携带相关材料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结算手续,核定待遇的次月,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市生育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领取;其中生育津贴逐月发放。
4. 异地生育登记表医院盖章流程
一、新生儿异地就医需要备案
新生儿异地就医需要备案。一般是事先去当地卫生局备案。还没办理社保,那就先办理社保,然后去办理异地就诊备案,之后在异地就医就能报销了。具体报销流程如下:
1、异地居住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新生儿的话,是户口本及其社保证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如已在异地居住,可委托他人进行备案。
2、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可在社会保险局网站下载);因病转外就医人员需提供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也就是说当地医疗机构无法治疗或未治愈时才能转诊。
3、查询备案医院是否在异地就医住院费联网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里。登陆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外省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即可。
4、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二、哪些人需要医保异地报销备案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在当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在外地有固定住所且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因病情需要经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外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5. 生育登记异地生产登记了可以修改吗怎么办
生育保险备案回执单丢失可以到相关部门补发一张就好,这个回执单是只能申请使用有效,在系统上都有对应登记信息。生育保险需要的证件及材料:
1、申报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2、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6. 生育登记在老家
可以。
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后,方可在经认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其个人医疗帐户金额可凭医保卡的任一营业网点支取,用于支会门诊一般疾病费用及在药店购药配药的费用。
参保人员患病住院(含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可到已认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自出院之日起1个月内,凭以下资料由参保单位向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医疗保险卡的正反面复印件;
2、已确认的《异地就医申请表》复印件;
3、 出院或诊断证明,属门诊特定项目的医疗费用需附经市医保中心审批的《门特申请单》复印件(急诊留观除外);
4、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5、医疗费用的正式了票(背后有报销人签名)。
扩展资料
从2014年起,国家开始启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跨省联网直接结算政策制度的探索和相关平台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就医跑腿报销问题。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在实现市级统筹、完成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基础上,已全面建成联通部、省、市、县四级的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全国31个省份、所有统筹地区、全体参保人员、主要医疗机构全覆盖,主要信息秒级传输。
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让全国的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在同一个‘平台’上办公,实现了信息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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