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属于哪个工程(高速公路属于建设工程吗)
1. 高速公路属于建设工程吗
公路工程建设目的是指:
为了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进行的有组织、有目的的投资兴建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建造、购置和安装固定资产的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其他工作!
建设工程合同是涉及范围广、实施阶段复杂、施工时间长及标准要求高的合同,合同履行结果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才能够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 高速公路属于建筑工程吗
土建工程是指一切和水、土、文化有关的基础建设的计划、建造和维修。现时一般的土建工程项目包括:房屋、道路、水务、渠务、防洪工程及交通等。过去曾经将一切非军事用途的民用工程项目归类入本类,但随着工程科学日益广阔,不少原来属于土建工程范围的内容都已经独立成科。
3. 高速公路属于建设工程吗为什么
属于。
市政工程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市政设施是指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市政工程一般是属于国家的基础建设,是指城市建设中的各种公共交通设施、给水、排水、燃气、城市防洪、环境卫生及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外开放的基本条件。
4. 高速公路属于建设工程吗知乎
不属于,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路养护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公路养护市场管理,保证公路养护质量安全,促进公路养护的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公路养护企业,是指从事公路养护相关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公路养护企业资质证书后,即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公路养护施工和技术活动。
日常养护活动由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行制定相关管理规定,鼓励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日常养护由具备相应养护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
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公路养护企业资质标准,指导和监督全国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养护企业资质许可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 资质等级和从业范围
第六条 公路养护企业资质分为养护施工、养护技术两个序列。
各序列资质划分为综合资质和专项资质两个类别。其中,综合资质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专项资质不设等级,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路基路面、桥梁、隧道、机电设施、交安设施五个专项。
第七条 取得公路养护资质的企业应当按照其资质类别和等级规定的业务范围开展养护作业。
(一)公路养护施工序列。
1.养护施工综合资质。
养护施工综合甲级: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工程施工(不含特大桥梁、特长隧道、机电设施养护工程施工)。
养护施工综合乙级:可以承担一级及以下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工程施工(不含特大桥梁、特长隧道、机电设施养护工程施工)。
养护施工综合丙级:可以承担三级及以下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工程施工(不含大和特大桥梁、隧道、机电设施养护工程施工)。
2.养护工程施工专项资质。
路基路面养护工程施工专项: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路基路面的养护工程施工。
桥梁养护工程施工专项:可以承担各类桥梁土建结构的养护工程施工。
隧道养护工程施工专项:可以承担各类隧道土建结构的养护工程施工。
机电设施养护工程施工专项:可以承担各类公路机电设施的养护工程施工。
交安设施养护工程专项:可以承担各类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养护工程施工。
(二)公路养护技术序列。
1.公路养护技术综合资质。
养护技术综合甲级: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技术状况评定、养护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不含特大桥梁、特长隧道、机电设施)。
养护技术综合乙级:可以承担一级及以下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技术状况评定、养护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不含特大桥梁、特长隧道、机电设施)。
养护技术综合丙级:可以承担三级及以下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技术状况评定、养护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相关技术咨询(不含大和特大桥梁、隧道、机电设施)。
2.公路养护技术专项资质。
路基路面养护技术专项: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路基路面的养护技术状况评定、养护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相关技术咨询。
桥梁养护技术专项:可以承担各类桥梁土建结构的养护技术状况评定、养护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相关技术咨询。
隧道养护技术专项:可以承担各类隧道土建结构的养护技术状况评定、养护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相关技术咨询。
机电设施养护技术专项:可以承担各类公路机电设施的养护技术状况评定、养护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相关技术咨询。
交安设施养护技术专项:可以承担各类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养护技术状况评定、养护设计、质量控制以及相关技术咨询。
第三章 申请与许可
第八条 企业应向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资质许可申请,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公路养护企业资质。
第九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的许可工作。
第十条 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许可的公路养护企业资质,在全国范围内适用。
第十一条 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的许可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企业申请公路养护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企业管理章程;
(四)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身份确认文件;
(六)公路养护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和技术能力的相应材料;
(七)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资历、能力的评价和业绩材料。
对于能够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获取的材料,企业可以根据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免于提交。
第十三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于做出决定起十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时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定,每年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不得少于两批次。
第十五条 资质许可部门应当及时将资质许可决定向社会公开,并为公众查询提供便利。
第十六条 公路养护企业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交通运输部资质证书样本印制,正、副本具备同等法律效力。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七条 推进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电子化进程,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逐步建立信息充分共享的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审批和监管平台,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社会成本,提高资质审批效率。
第四章 延续与变更
第十八条 公路养护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继续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应当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三个月之前,向原资质许可部门提交书面延续申请,并报送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同第十二条)。
第十九条 资质许可部门应当在公路养护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公路养护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未依法申请延续,或被资质许可部门做出不准予延续决定的,其所持原资质证书自动失效。
第二十条 企业在公路养护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原资质许可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重组以及改制等事项,且需承继原单位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公路养护企业资质。
第二十二条 企业需更换、遗失补办公路养护企业资质证书的,应当持资质证书更换、遗失补办申请等材料向资质许可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许可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结。
公路养护企业资质证书遗失的,应在资质许可部门指定的公开媒体和网站上刊登遗失声明。
第二十三条 企业申请公路养护资质升级、增项、延续,在上一次取得养护资质起至资质许可决定作出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部门不予批准:
(一)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或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或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业务的;
(二)与其他单位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将承包的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四)违反强制性标准施工的;
(五)恶意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的;
(六)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
(七)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
(八)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公路养护企业资质证书的;
(九)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的;
(十)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的;
(十一)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养护作业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十二)企业或企业法人代表、主要技术负责人严重失信的;
(十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规定职责,加强对养护企业取得养护资质后是否满足资质标准和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养护企业的监督管理可采取定期检查、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可积极探索网络监督、大数据分析等多元化手段。监督检查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部门应当撤销公路养护企业资质:
(一)对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申请企业准予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准予资质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准予资质许可的;
(四)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许可的其他情形。
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的,由资质许可部门予以撤销,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路养护企业资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企业隐瞒有关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的,资质许可部门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企业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路养护企业资质。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养护企业应当及时向资质许可部门交回资质证书,资质许可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公路养护资质,并向社会公布:
(一)企业依法终止的;
(二)资质证书依法被撤销的;
(三)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取得公路养护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养护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
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养护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会公告,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企业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公路养护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公路养护项目;逾期仍未达到养护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部门可以撤回其公路养护企业资质证书。
5. 高速公路属于什么工程性质
并不是所有高速公路都属于国企 目前我国70%高速公路是属于国企的,有约30%高速公路是私有企业所有的。
高速公路,简称高速路,是指专供汽车高速行驶的公路。高速公路在不同国家地区、不同时代和不同的科研学术领域有不同规定。根据中国《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高速公路为专供汽车分向行驶、分车道行驶,全部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高速公路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15000辆小客车以上,设计速度每小时80至120千米截至2018年12月28日,中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达14万千米,位居全球第一 。2019年5月10日,在中国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据交通运输部副部长戴东昌介绍,力争2019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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