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外地使用(西安使用异地公积金)
1. 西安使用异地公积金
目前外地公积金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在西安使用。;具体原因如下;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外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提供必要的证明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各项政策,只要满足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据了解,目前并不是所有的城市都实行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具体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
2. 西安异地公积金贷款额度
符合条件可以使用。
目前外地公积金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在西安使用。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恢复房地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外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提供必要的证明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各项政策。只要您满足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3. 西安使用异地公积金的条件
不可以。按照中心《关于启动资金流动性风险防控一级响应的通知》要求,暂停受理西安市(含西咸新区)以外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借款人不在我中心缴存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属于异地贷款,借款人在我中心缴存,配偶不在我中心缴存的,可正常受理公积金贷款,只要配偶符合贷款政策就可以作为参贷人,可合并计算。
4. 西安使用异地公积金政策
西安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在申请提取前,应当先在住房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办理银行卡关联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签约手续,提取资金应当转入该银行卡,否则不予办理提取手续。
死亡职工生前未办理银行卡签约的,提取资金应当转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账户。
因其他特殊原因,提取资金确实无法转入提取人本人银行卡的,经提取人书面授权,允许转入第三方账户。
第三十六条 职工申请销户提取前,应当先由所在单位前往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第三十七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持身份证及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的公积金专柜申请提取。经办人审核后,对于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规定的,进行系统录入。公积金中心提取业务复核岗对已录入业务进行复核。审批通过后,由银行网点公积金专柜经办人打印提取凭证,经提取人或代办人签字确认后,银行经办人将提取资金转入与提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关联的银行卡账户
第三十八条 因职工死亡及其他特殊原因,提取资金确需转入非本人银行账户的,提取人需持身份证及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直接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及各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委托银行网点不受理此类业务。
第三十九条 公积金中心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有权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或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审核,相关部门应予配合。申请材料无法核实的,中心可作出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按照规定办理提取手续
5. 西安异地公积金贷款
广东公积金在西安可以用,一般是异地公积金贷款,能贷款的额度是目前账户金额的10-15倍左右,具体可以咨询西安公积金服务中心。
但同时在西安存在一个实际情况,部分开发商不接受公积金贷款,因为损失了多方利益,他们会推荐你去办理商业贷款。
6. 西安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
可以的,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7. 西安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2022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申请人及配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和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未婚人员未婚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单身的需提供单位婚姻证明(原件1 份);
农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首付款单据(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需印正反面);
配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1,需印正反面)。
8. 西安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办理条件
在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贷款发放6个月以上,借款人或配偶可以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还款。
二、所需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
三、网上办理流程
登录手机支付宝,进入城市服务,点击西安公积金,实名认证后选择本人贷款,点击提前还款,按照提示选择“一次性提前还清”或“部分提前还款”即可。
四、柜台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所需材料至银行,银行代理员审核办理
9. 西安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
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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