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前的民办教师
只要生活在农村且识文断字的,教过他们的老师十之八九都是被称为民办教师的。
民办教师也是教师,他们是中国教师队伍的另一分支,曾与公办教师教书育人在农村大地。他们将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奉献在农村教育事业上。
民办教师最早出现在上世纪50年代,到了60年代中后期,这一教师的群体已经成为我国农村,特别是偏远贫穷地区,中小学的主要师资力量。
在那个年代,由于特别的原因,当时的师范类学校并没有进行招生,使教师队伍出现“断节”现象。但是教育又是一个国家所必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民办教师便派上了用场,而且这支队伍越来越壮大。因为当时在许多的农村学校,特别是小学,也就一两名公办教师,有的村社教学点完全由民办教师承担教育教学工作。
他们的待遇最初是生产队记工分,后来每月补助5元,若干年后工资涨了,每月三四十元。就这点钱,一二十年没有再涨过一分钱。民办教师是“双栖”生活,即放下教鞭后又耍耕种土地,即是“农民教师”,是还没有进入国家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的教师。其辛苦和贫穷只有亲身经历者才会体会到。
到了2000年后,公办教师在中小学人数逐渐增大,他们毕竟都是经过专业学习的,教学知识和水平相对也高一些。教育部原发言人王旭明在一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首次提出“要在全国清退44.8万民办教师”,之后也没出台相关的政策文件。2003年全国各地开始清退民办教师了。
殊不知,这些民办教师,当初都是由大队提名,公社审核,县级教育批准,并阶段性颁布了‘民办教师任用证’的,有的还担任着教导主任、校长等职务,只耍是1984(有的地方1986)年12月31日之后任教的都是清退对象。
如今,网上所说的原民办教师,这一说法最早来自于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离岗民办教师补助的文件。说到底就是在当地县教育部备案,有的还拥有‘民办教师任用证’(一些地方1982年后停发此证)。
之所以总有原民办教师养老问题的消息,是因为他们现在是农民,到了60岁以后,每月才领取每一年教龄的8元、10元、20元的“养老补助”。这与原民办教师曾经的付出不成“比例”,根本无法保证他们基本的养老生活。
提神也曾是民办教师,深知他们如今生活的窘境,希望教育部尽快出台统一的原民办教师养老补助的标准,让他们养老生活得到基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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