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认定标准(原产地认定标准主要是)
1. 原产地认定标准主要是
1)产品的产地,在国际贸易中也被称为产品的原产地、原产国,它是指产品的最终的制作地、组装地、加工地。我国地域辽阔,物产、资源丰富,许多产品都与产品所使用的原材料有较大的关系。这些产品因使用了不同产地的原材料,所生产的产品的性能、质量指标会有很大差异。特别是一些农副产品,与产品原材料产地的气候、环境有密切的关系,如杭州的龙井茶叶、江苏宜兴的紫砂制品等。这些产品标明产品的产地,不仅可以表明产品的原材料来源,而且表明了产品一定的质量特征和质量信誉。
但是,在国际贸易中,产品的产地的作用并不仅限于对产品质量的范畴。许多工业产品,标明产品的产地是不具备上述作用的,其作用主要体现在海关征税和进出口配额等方面。因此,产品产地的认定在国际贸易中又具有了一些新的涵义。
(2)产品的产地,不是法律必须要求标注的产品标识内容。产品的产地不同于产品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不能将两者混为一个概念。产品产地在一般情况下,仅表明了产品的真实制作地、加工地或者组装地,其标注的地域,也是行政区域的概念,而不是具体的地址。而产品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是指责任人及其主要驻所地。标注生产者的地址,主要目的在于让用户、消费者易于查询,在发现质量问题时,进行追诉。因而。《产品质量法》和《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并未规定产品的产地必须标注。在一些特定情况下,产品的产地方能成为必须标注的内容,如《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使用许可时,被许可人使用他人商标,必须标明产品产地。
(3)产品的产地虽然不是必须标注的产品标识,但标注产地时,也应当真实、合法,不得伪造。生产者应当从以下几方面把握产品产地的认定规则,正确标注产品的产地。
①国内生产且在国内销售的产品,其产品的产地应当以产品最终的制作地、加工地或者组装地作为产地。而不论产品是否是异地委托加工,或集团公司的异地分公司、生产基地加工的。如果产品制作完成后,又在异地进行分装、包装、检验等辅助性加工的,其产品的产地不变,仍按该产品的主要制作地、加工地、组装地认定产品产地。
②对于进口产品而言,产品的产地认定,我国已有专门的规章规定。因此,进口产品的原产地认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执行。
③对于进口原材料加工出口的产品,出口产品的原产地认定,我国1992年颁布的法规已有明确规定。因此,出口产品的原产地认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执行。
2. 原产地规定一般包括哪些
原产地证本身是没有期限的,不过要知道,原产地证的用途在于进口请关时候能给予优惠税率,也就是说,不能迟于货物抵岸以后,否则这证就失效了。
3. 原产地规则认定标准
原产地规则,也称“货物原产地规则”。指一国根据国家法令或国际协定确定的原则制定并实施的,以确定生产或制造货物的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规定。
为了实施关税的优惠或差别待遇、数量限制或与贸易有关的其他措施,海关必须根据原产地规则的标准来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国,给以相应的海关待遇。
货物的原产地被形象地称为商品的“经济国籍”,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作用。
4. 原产地认定标准主要有哪几种
一、申请与受理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或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和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申请保护的产品在县域范围内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跨县域范围的,由地市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跨地市范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产地范围的建议。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资料:1、有关地方政府关于划定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的建议。2、有关地方政府成立申请机构或认定协会、企业作为申请人的文件。3、地理标志产品的证明材料,包括:
(
1)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书;
(
2)产品名称、类别、产地范围及地理特征的说明;
(
3)产品的理化、感官等质量特色及其与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之间关系的说明;
(
4)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包括产品加工工艺、安全卫生要求、加工设备的技术要求等)
(
5)产品的知名度,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及历史渊源的说明;4、拟申请的地理标志产品的技术标准。出口企业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向本辖区内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提出;按地域提出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和其他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向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和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对拟申报的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相关文件、资料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二、审核与批准国家质检总局对收到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国家质检总局公报、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向社会发布受理公告;审查不合格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后的2个月内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地理标志产品的特点设立相应的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技术审查工作。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没有异议或者有异议但被驳回的申请进行技术审查,审查合格的,由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批准该产品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注:以上所称地理标志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包括:
(一)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
(二)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5. 原产地的界定标准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条件一是报关入境,条件二是在境外生产,主要以"关境"和原产地为认定标准。应该说标准明确,执行中也易于把握。
6. 原产地确定标准
原产地规则,也称“货物原产地规则”。指一国根据国家法令或国际协定确定的原则制定并实施的,以确定生产或制造货物的国家或地区的具体规定。
为了实施关税的优惠或差别待遇、数量限制或与贸易有关的其他措施,海关必须根据原产地规则的标准来确定进口货物的原产国,给以相应的海关待遇。
货物的原产地被形象地称为商品的“经济国籍”,原产地规则在国际贸易中具有重要作用。
7. 原产地判定
产品原材料是完全国产或者是原产料来源于东盟,经过生产加工形成的产品,原产地标准填写"PE"
农林渔牧矿产品(非工业品),如果是在中国境内完全获得,原产地标准选“WO”,如:水果蔬菜、海鲜、家畜,没有经过加工的产品。
产品含有进口成份,且HS 编码在《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清单》,则判断产品是否满足最右列的标准要求:如满足区域价值成分要求,则原产地标准选”PSR”
8. 原产地认定标准主要是哪些
1 地方酒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2 一般来说,地方酒需要符合当地法规的要求,包括酒的酒精度数、容器的标识等方面。3 例如中国的地方酒需要符合GB/T 10781-2015《中国白酒》国家标准,标准规定了酒的酒精度数、不得添加其他酒精、不得使用防腐剂等要求。不同地区的地方酒也可能有不同的传统配方和酿造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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