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反贵州报备(外地反贵州报备要求)
1. 外地反贵州报备要求
贵州健康码需要提前三到五天内提出申请。贵州省内出行需要报备所在地的居委会或社区。乘坐飞机高铁火车客车私家车等方式,从省外进入的外省籍人员以及去省外务工求学探亲等来返黔人员,应当在入黔前3到5天完成申报,并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2. 贵州出省报备
2022年回贵州要不要隔离这个问题,主要是看你从哪个地区回来,如果你是从中高风险地区回来,请自觉的先进行隔离14天,进行三次核酸检查,为了你的安全,为了你的家人的安全,和你周围身边亲戚朋友的安全,请自觉进行隔离到你附近的单位进行报备,如果你是来自于低风险地区和安全地区,就不需要隔离,但要进行三天两次核酸检查。
3. 外省返贵州
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不能回,其他地方的要回去也要做核算检测和居家隔离
4. 贵州 报备
1.严格落实健康申报和主动报备。所有省外入黔人员在出行前,须通过“贵州健康码”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黔;抵达目的地后,须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居)或入住酒店进行报备,并按照我省防疫规定,自觉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于申报或报备信息存在弄虚作假、造成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境外入黔人员管控措施。实行“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10天)”,管控时间从入境时间开始计算。其中,在首站地仅完成“7天集中隔离”后立即入黔的,抵黔后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由属地落实闭环转运,严格执行社区“二对一”管理;在首站地已完成“7+3”且在外省停留时间不足3天(含3天)的,抵黔后落实“三天两检”;在首站地已完成“7+3”且在外省停留时间超过3天的,参照省外入黔人员,分级分类落实各项管控措施。(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来(返)黔人员参照境外人员管控;非法偷渡人员按照“先防疫、后处置”的原则,比照境外来(返)黔人员进行管控。)
3.澳门来(返)黔人员。除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以及14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者,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承诺入境内地前14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者,可不再进行隔离,有序流动;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注:如澳门有本土疫情,澳门来(返)黔人员按参照境外入黔人员管控措施执行)。
4.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管控措施。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2、3、5、7天)”;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3次核酸检测(分别在第1、4、7天)”。中、高风险区入黔人员管控时间,从离开风险区域开始计算。
5.疫情严重地区入黔人员管控措施。现阶段,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四川省德阳市和绵阳市等疫情重点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入黔人员,实行“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四川省其他地区入黔人员,抵黔后实行“三天两检”;对疫情重点地区入黔人员,由首站地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行隔离管控;对7天内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途径我省的过境货车司机,按照“免费、即采即走、不限制流动”原则,严格落实“落地检”服务,并配合做好司乘人员及车辆信息登记,不得驶入省内高速收费站,尽量避免在省内高速公路服务区停留。省监测医疗组和省社会防控组将根据全国疫情形势,适时研判确定疫情严重地区范围和管控措施。
6.省外除疫情重点地区和中高风险区外其他地区来(返)黔人员,一律实行“三天两检(分别在第1天和第3天)”。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的“三天两检”人员,其“贵州健康码”实行“黄码”管理。原则上,“黄码”人员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自行前往“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完成后,须立即返回居住地或酒店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其“贵州健康码”转为“绿码”。
7.陆地边境口岸城市(与香港、澳门有口岸相连的除外)入黔人员管控措施。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黔,并在抵黔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无相关证明的,抵黔后实行“三天两检”。
8.其他地区入黔人员管控措施。须在抵黔后24小时内主动开展1次核酸检测。
9.与阳性人员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来(返)黔人员,需主动向社区报备,按我省相关规定执行核酸检测、隔离等防控措施。
10.所有从省外来(返)黔人员,需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丧失等不适症状,须立即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 外地返贵州人员措施
1.11月25日以来有西安市旅居史及14天内与这起疫情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群众,务必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特别是有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鄠邑区、曲江新区、经开区、西咸新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等地旅居史的人员,要积极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按照当地防控部门的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
2. 12月23日0时前,从西安疫情公布的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12次核酸检测”的疫情防控措施;从西安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且离开西安未满14天的人员在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基础上增加1次核酸检测;从与本起疫情关联的其他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低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执行“3天2检”的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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