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务工如何报备(外地人员报备)
1. 外地人员报备
同省异地游玩需报备自己的行程,就是根据实际情况把自己近14天以来,去过哪里,做过什么,跟什么人有所接触。所有的时间点和地点一定要说清楚,然后报备给自己所在当地的社区或者村上,包括你乘坐过的交通工具,这些都是要报备的。
把你的行程轨迹可以被所在当地了解,当自己超出一定的范围外出后,我们应通过不同的途径报备自己的行程。
可以自己主动到社区进行报备,尤其是自己的行程码显示黄码或自己外出时路过中高风险地区,这时自己感染新冠肺炎的机率就较大,必须主动、如实上报自己的行程,并且要相当精确,并主动做好居家隔离
2. 外地人员报备表格
按疫情期间出行为例:
首先在网上搜索一份,疫情防控行程报备表。直接在线按要求填写,完毕后点击底部的提交即可。
报备需填写姓名;同行人员;出行目的地;出行日期;出行交通方式;返程日期;返程交通方式;是否途经或驻留低中高风险地区;是否接触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是否有出现身体不适。
疫情防控行程报备表递交后,尽量不要频繁外出,或接触外界人员,待在家中等待疫情防控部门的通知
3. 外地人员报备制度
不能
提前一天报备不能返乡,外地返乡人员请提前三天报备。非必要不返乡。返乡途中接触人群复杂,会给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带来隐患,还会给您返岗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带来不便。
4. 外地人员报备需要多少钱?
如果是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 临时备案 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具体时限要看参保地规定),在有效期内可以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不需要就诊一次备案一次。
5. 外地人员报备流程图
一、事项名称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二、适用范围
(一)涉及的内容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申请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二)适用对象
统筹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三、事项类别
行政确认
四、设立依据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20 号)
(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 2019 年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3 号)
(三)《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业务协同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3 号)
(四)省、市、县(市、区)相关规范性文件
五、受理机构
省、市、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六、决定机构
省、市、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
七、办理条件
(一)申请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统筹区外长期居住,居住时间符合参保统筹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要求
(二)禁止性要求无
八、申办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供双方身份证件原件
九、办理方式
(一)窗口办理:参保单位或个人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二)掌上办理:通过“浙里办”APP 专区对应模块申请办理
(三)网上办理: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经办机构门户网站申请办理
十、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流程图见附件 1)
(一)申请人向省、市、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掌上、网上申请
(二)省、市、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三)省、市、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作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的决定,现场或网上或掌上向申请人反馈办事结果,并在业务系统内登记
十一、办理时限
(一)法定时限
即时办结
(二)承诺时限
即时办结
十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项目
无
(二)收费依据
无
(三)收费标准
无
十三、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有依法申请备案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二)申请人申请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的,应当如实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申请人可通过当地的医疗保障服务咨询电话、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各统筹区公布的门户网站,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
(四)做出不予备案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十四、咨询方式
省、市、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公布的咨询电话、现场经办窗口
十五、监督投诉渠道
省、市、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公布的监督投诉电话
十六、办理地址和时间
地址:省、市、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公布的具体办公地址
时间:省、市、县(市、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公布的具体办公时间
十七、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一)电话查询
省、市、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公布的查询电话
(二)掌上查询
“浙里办”APP 的“办事进度”模块查询
(三)网上查询
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省、市、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公布的查询网站
十八、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无(民生事项,一证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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