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食品产地(有机食品产地环境标准)
1. 有机食品产地环境标准
第一条 为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可追溯制度,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产品的包装和标识活动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 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支持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科学研究,推行科学的包装方法,推广先进的标识技术。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农产品包装和标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农产品包装
第七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用于销售的下列农产品必须包装:
(一)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的农产品,但鲜活畜、禽、水产品除外。
(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包装销售的农产品。
符合规定包装的农产品拆包后直接向消费者销售的,可以不再另行包装。
第八条 农产品包装应当符合农产品储藏、运输、销售及保障安全的要求,便于拆卸和搬运。
第九条 包装农产品的材料和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物质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
包装农产品应当防止机械损伤和二次污染。
第三章 农产品标识
第十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包装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在包装物上标注或者附加标识标明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生产日期。
有分级标准或者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标明产品质量等级或者添加剂名称。
未包装的农产品,应当采取附加标签、标识牌、标识带、说明书等形式标明农产品的品名、生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内容。
第十一条 农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标识标注的内容应当准确、清晰、显著。
第十二条 销售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使用权的农产品,应当标注相应标志和发证机构。
禁止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标志。
第十三条 畜禽及其产品、属于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农产品,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标识。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其销售农产品的包装质量和标识内容负责。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农产品包装和标识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处罚:
(一)使用的农产品包装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的;
(二)农产品包装过程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的;
(三)应当包装的农产品未经包装销售的;
(四)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质量标志的;
(五)农产品未按照规定标识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农产品包装:是指对农产品实施装箱、装盒、装袋、包裹、捆扎等。
(二)保鲜剂:是指保持农产品新鲜品质,减少流通损失,延长贮存时间的人工合成化学物质或者天然物质。
(三)防腐剂:是指防止农产品腐烂变质的人工合成化学物质或者天然物质。
(四)添加剂:是指为改善农产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加工性能加入的人工合成化学物质或者天然物质。
(五)生产日期:植物产品是指收获日期;畜禽产品是指屠宰或者产出日期;水产品是指起捕日期;其他产品是指包装或者销售时的日期。
2. 有机食品生产标准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标准:GB18877-2009。
2009年的5月1日正式实施。与之前的旧标准相比,新标准在养分、水分含量以及肥料颗粒方面均有不同的规定新标准将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产品分为Ⅰ型、Ⅱ型,并分别规定了指标。Ⅰ型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15%,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为≥20%;Ⅱ型总养分(N+P2O5+K2O)的质量分数≥25%,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为≥15%。
3. 有机食品执行的标准是什么
问:有机食品认证如何进行?申请程序是哪些?有哪些机构可以做认证? 答:首先需要说明什么是有机食品。
有机食品或称有机农业产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的食品,有机农业是指一种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饲料添加剂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它强调加强自然生命的良性循环和生物多样性。有机食品认证机构通过认证证明该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点等环节均符合有机食品的标准。有机食品认证范围包括种植、养殖和加工的全过程。有机食品认证的一般程序包括:生产者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和提交符合有机生产加工的证明材料,认证机构对材料进行评审、现场检查后批准。我国现在生产的有机食品大部分出口。希望从事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及认证的企业可以咨询辽宁出境检验检疫局植检处(大连)、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环境认证部(北京)、国家环保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南京)或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产研究所(北京)。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中国还没有有机食品国家标准,出口产品多采用进口标准,而国外有机食品的标准存在差异,如获得欧洲标准,反之亦然。因此,相关出口企业在申请认证时要注意选择。4. 有机食品产地环境标准是什么
食品三个等级从高到低分别是:
1、无公害农产品、
2、绿色食品、
3、有机食品。
无公害农产品:
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和规范,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食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限品种、限时间地使用人工合成的安全的化学农药、兽药、渔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
绿色食品:
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 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和aaa级三类。
有机食品:
指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抗生素、转基因技术 的食品。
5. 有机食品生产产地环境要求
基地选择
基地环境要求。有机蔬菜的种植需要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进行,基地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区和生活垃圾场所等。
地块完整。基地的土地应是完整的地块,其间不能夹有进行常规生产的地块,但允许存在有机转换地块;有机蔬菜生产基地与常规地块交界处必须有明显标记,如河流、山丘、人为设置的隔离带等。
有机转换。必须有转换期,由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生产转换通常需要2年时间;多年生蔬菜在收获之前需要经过3年转换时间才能成为有机作物。转换期的开始时间从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之日起计算,生产者在转换期间必须完全按有机生产要求操作。经一年有机转换后的田块中生长的蔬菜,可以作为有机转换作物销售。
栽培管理
种子和种苗的选择。应选择有机蔬菜种子和种苗。如果市场上得不到已获认证的有机蔬菜种子和种苗(如在有机种植的初始阶段),可使用未经禁用物质处理的常规种子或种苗。但其种子和种苗应适应当地的土壤和气候特点,且对病虫害有抗性,同时在品种的选择中要充分考虑保护作物遗传多样性。禁止使用任何转基因种子和种苗。
轮作清园。基地应采用包括豆科作物或绿肥在内的至少3种作物进行轮作;在一年只能生长一茬蔬菜的地区,允许采用包括豆科作物在内的两种作物轮作,禁止连续多年在同一块地种植同一种作物(牧草、水稻及多年生作物除外)。前茬蔬菜收获后,彻底清理基地,将病残体全部运出基地外销毁或深埋,以减少病害基数。
配套栽培技术。通过培育壮苗、嫁接换根、起垄栽培、地膜覆盖、合理密植、植株调整、合理灌溉等技术,充分利用光、热、气、水等条件,创造一个有利于蔬菜生长的环境,以达到高产的目的。
6. 有机食品产地环境标准要求
种植有机食品:
产地环境选择
产地环境主要包括大气、水、土壤等因子。首先,基地周围不得有大气污染源,环境空气符合GB3095质量标准;其次,有机地块排灌系统与常规地块应有有效的隔离措施,灌溉水质必须符合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第三,土壤耕性良好。36个月内未使用违禁物质,不含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新开荒地要经过至少12个月的转换期,常规蔬菜种植向有机蔬菜种植需2a以上转换期。
施肥技术(以种植蔬菜为例)
施肥的意义在于培育健康肥沃的土壤,为下茬蔬菜收获向土壤归还被取走的养分,为蔬菜的根系提供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
7. 有机食品行业标准
一是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包括对农产品类别、质量要求、包装、运输、贮运等所做的技术规定。二是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只有按照标准规程操作,掌握检测方法,才能准确评价农产品的质量。
三是建立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质量认证又称合格评定,是指由第三方对产品、过程或服务的满足规定要求给出的书面保证的程序。四是建立农产品质量技术推广体系。技术推广体系由各级生产技术推广部门组成。推广机构的主要职责就是根据各类农产品的生产环境标准、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安全卫生质量标准等,指导生产者生产符合标准的农产品;开展对生产者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生产者的标准概念和质量意识。
8. 有机食品的国家标准
答:有机食品是从英文organicfood直译过来的。有机食品指来自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标准生产加工,并且通过合法的、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
有机食品标志采用人手和叶片为创意元素。其一是一只手向上持着一片绿叶,寓意人类对自然和生命的渴望;其二是两只手一上一下握在一起,寓意人与自然需要和谐美好的生存关系。有机食品概念的提出正是这种理念的实际应用。人类的食物从自然中获取,人类的活动应尊重自然的规律,这样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可持续的发展空间。另外,标志的圆形和反白底图的f正是有机食品英译——organicfood的头一个字母o和f。
9. 有机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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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有机食品产地环境标准最新
三品食品的标准是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绿色食品分为A级和AA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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