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中考指标的分配原则(2020桂林市中考等级分数划分表)
月5日,市教育局正式发布《关于做好桂林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称《中考方案》)。今年中考方案与去年基本相同。稍有变化的是,今年中考地理、生物成绩首次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地理、生物成绩首次计入高中招生录取总成绩
与往年一样,今年全市继续实行两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考试)合一。全市所有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和学科成绩均以等级制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由各考试学科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相加构成,按高低顺序分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共八个等级。学科成绩按高低顺序分为A、B、C、D、E、F、G、H共八个等级。体育考试成绩60分,计入总分,由高到低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单学科等级、总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学科成绩等级组合、体育成绩等级、政策性加分的形式公布,任何学校或个人均不能查阅成绩等级中的原始分。
实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
稍有变化的是,从2021年起,我市将地理、生物纳入中考学科考试科目,八年级学生参加考试,实行“同堂合卷”考试,合并为1个学科计分划分等级,并将其计入次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因此,从今年起地理、生物成绩,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高中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及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组合、体育成绩等级为录取依据。
学区生比例保持55%比例
根据《中考方案》,今年我市继续实行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辖区内公办初中(学区生)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政策。
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采用桂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平台报名,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由网络平台按成绩排序规定自动排序,中考领导小组审批的方式进行录取。
录取分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定向生(学区生)、自主招生(特长生),普通高中统招生、自主招生(特长生)。其中,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55%的指标定向分配到承担学区生源的公办初中,用于录取定向生(学区生)。
《中考方案》还明确,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对象为在艺术、体育、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潜能的特长生。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须按照本校年度招生总数1%的比例完成当年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任务,需增加比例的学校,应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总数的3%以内,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星级特色普通高中(均含立项建设学校)可放宽至本校年度招生总数的5%。自主招生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不得单独组织文化学科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的特长进行专业测试。
强化招生入学工作监管
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的权利。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进月5日,市教育局正式发布《关于做好桂林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称《中考方案》)。今年中考方案与去年基本相同。稍有变化的是,今年中考地理、生物成绩首次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地理、生物成绩首次计入高中招生录取总成绩
与往年一样,今年全市继续实行两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考试)合一。全市所有考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和学科成绩均以等级制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由各考试学科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相加构成,按高低顺序分为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共八个等级。学科成绩按高低顺序分为A、B、C、D、E、F、G、H共八个等级。体育考试成绩60分,计入总分,由高到低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单学科等级、总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学科成绩等级组合、体育成绩等级、政策性加分的形式公布,任何学校或个人均不能查阅成绩等级中的原始分。
实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
稍有变化的是,从2021年起,我市将地理、生物纳入中考学科考试科目,八年级学生参加考试,实行“同堂合卷”考试,合并为1个学科计分划分等级,并将其计入次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因此,从今年起地理、生物成绩,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高中招生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及各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组合、体育成绩等级为录取依据。
学区生比例保持55%比例
根据《中考方案》,今年我市继续实行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辖区内公办初中(学区生)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政策。
今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采用桂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平台报名,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由网络平台按成绩排序规定自动排序,中考领导小组审批的方式进行录取。
录取分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定向生(学区生)、自主招生(特长生),普通高中统招生、自主招生(特长生)。其中,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55%的指标定向分配到承担学区生源的公办初中,用于录取定向生(学区生)。
《中考方案》还明确,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对象为在艺术、体育、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潜能的特长生。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长生)须按照本校年度招生总数1%的比例完成当年自主招生(特长生)招生任务,需增加比例的学校,应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总数的3%以内,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星级特色普通高中(均含立项建设学校)可放宽至本校年度招生总数的5%。自主招生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不得单独组织文化学科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的特长进行专业测试。
强化招生入学工作监管
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的权利。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除自治区教育厅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外,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严禁未经批准在桂林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网络平台以外录取任何学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不得设立初高中“直升班”,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籍管理,如实进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将无法办理学籍转移。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籍管理,如实进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将无法办理学籍转移。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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