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供暖是几月几号(长春供暖日期几号到几号)
1. 长春供暖日期几号到几号
长春绿园供热应该集中在11月20号,供热公司不同有可能导致每个小区的供热时间不同,但是供热的日期是不会变的,只能是看天气的变化,热力公司才会给你提前供热。
2. 长春2022至2023年供暖时间表
长春2022~2023年度供热缴费已经开始,供热用户应当在每年的10月20日前交齐采暖热费。居民住宅价格为每平方米27元 (建筑面积),非居民经营性房屋和其他房屋供热价格为每平方米31元。层高超过0、3m的,热费加收5%,最高加价不超过50% 。层高超过6m的,与所在供热企业协商价格。逾期未缴费的按照合同中约定收取应缴热费5%的违约金 。
3. 长春供暖日期几号到几号啊
《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长春市供热期为10月20日至次年4月6日。如果出现异常低温情况,长春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或者延期停热。目前没有看到提前供暖的相关消息。不过10月18日有些供热公司开始提前供暖。
4. 长春供暖时间几月到几月2020
长春中学是12月30号放假,到2021年2月31号上学
5. 长春供暖期起止时间2021
长春2021-2022年供暖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2022年4月6日
供暖退费相关事项:
长春市公用局联合长春市发改委修订完善了《长春市居民热用户供热温度检测及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于供热不达标用户,实行阶梯退费,最高可退当月热费的105%。
《通知》中要求,供暖期内,居民用户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室内温度昼夜不得低于摄氏18度;低于摄氏18度的,热经营企业应当退还相应热费。连续停热2天或累计超过7天的,视为影响范围内的供热不达标,按影响天数向影响范围内所有热用户退费;居民住宅每月有两次室内空气温度检测不达标记录,即视为一个月供热不达标(两次室内空气温度检测时间间隔不少于5天)实际检测温度为16.5℃至17.9℃的,退还30天热费的80%;15℃至16.4℃的,退还30天热费的100%;14.9℃以下的,退还当月热费的105%(其中100%为热费,5%为违约金)。
6. 长春供暖日期是多少号
10月20号零点开始供热。长春市今年部分供热公司暖炉时间比较早,10月4-6号就开始暖炉了,长春的18号19号,部分事业单位及用户的暖气已经开始感觉到温度,20号零时大部分长春市民家中暖气已经有了热度,但也有个别地区据说是25号供热。
7. 长春供暖开始时间
以前长春供热都是10月20号,这是一般情况下。如果有特殊情况是随时在调整的。比如天气气温突然下降,就会提前供暖。所以2021年应该也是这样的情况,没什么特殊情况,就会是10学20号开始供暖,第二年4学10号停止供暖。因为长春供暖并不是一家供暖公司提供的,所以需要根据自己住的区域,关注自己供暖公司发布的新闻,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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