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机签(省外迁户口需要本人回去吗)
1. 省外迁户口需要本人回去吗
可以本人办理户籍,也可以有户口本登记的户主来办理。当事人想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然后当事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当事人迁出户籍,会注销当事人的户籍,当事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二、需审核证明材料1、《派遣报到证》(复印件)。2、市人才交流中心、市劳动部门或市教育局出具的《入户证明》。3、《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入户者需原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居民身份证》(如在院校未领证者,需有院校的相应证明;如遗失证者,需办理报失手续)。5、在本市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接收单位的证明及入户《户口籍》。结婚迁移办理前提:带齐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到要迁入地方的居委会写接收证明。二、到迁入的镇计生办写证明。三、到迁入当地派出所领表填表,再由教导员批字。五、到迁出的居委会写迁出证明。六、到迁出的派出所注销户口。七、到回要迁入的地方的派出所入户。2. 外省迁户口需要本人亲自办理吗
迁户口不需要户主签字的。 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一、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二、方法 一)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二)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三)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市内户口迁入,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市区居民办理市内户口迁移 (一)所内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二)所间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三)跨区迁移 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后呈分局审批;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同意后,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注意事项 如果是购房迁居或者结婚迁户口,切记最后一定要到该社区居委会登记入册,不是在派出所迁完户口就结束了,否则在某些意义上也属于黑户。 如果需要出示房产证,必须是本人的或者本人配偶的,父母亲人之类的一律无效。
3. 省外户口迁移需要本人吗
如果直系亲属投靠父母年龄上没有限制,户口在亲属之和非亲属间都可以投靠,户籍政策上并未禁止不是亲属的人投靠户口,只要当地政策允许,对方同意接收就是可以的。户口亲属投靠的一般程序,各地略有区别,请咨询户口迁入地派出所。
一般流程如下: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为基本落户条件。父母投靠子女的,子女必须年满18周岁;
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年龄不超过法定婚龄且未婚又无正式工作。投靠人系在职干部、职工的,按工作调动办理户口迁移
(1)直系亲属投靠父母年龄上没有限制,户口在亲属之和非亲属间都可以投靠,户籍政策上并未禁止不是亲属的人投靠户口,只要当地政策允许,对方同意接收就是可以的。
(2)户口亲属投靠(没有说一定要直系亲属的哦)的一般程序,各地略有区别,请咨询户口迁入地派出所。
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4. 外省迁户口需要本人回当地去办理吗
跨省异地迁移户口办理流程介绍如下: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是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房产证上只能是本人或者本人配偶的姓名,其他人的无效)
办理步骤
1、第一步,携带上述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如果要求必须在当地有自己的住房,还要出示有自己名字或者配偶姓名的房产证,父母兄弟的房产都不行)
2、第二步,到本人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请他们帮自己划转户口关系。
3、第三步,再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最好在那里拉一张新的户口本,因为户口转移,旧的户口本作废),当地派出所会给开具一张迁入的户口变动联系单。
4、第四步,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这是最后步骤,切记。(如果迁过去之后是集体户口,可能不需要这一步)
5. 异省迁户口需要本人回老家办理吗
不需要,直接凭迁户的相关资料,到迁入地辖区派出所或公安分局办理入户手续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6. 省外迁完户口需要办身份证吗
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办理。 公安部2016年6月8日召开的深入推进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第四次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从7月1日开始,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将启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从2016年7月1日起,江苏省开始异地受理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陕西等15个省市户籍人员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广西从7月1日起暂时只受理浙江、广东、湖南等三省在桂人员居民身份证异地换补领工作。 今年7月1日起,湖北省将先与湖南、天津、重庆、浙江、安徽5省市开通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业务,同步开通其他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二项业务。其他省市的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视情逐步扩大,到2017年7月1日全面实现全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 广东率先与海南结对,开展身份证异地办理试点工作。 云南昆明和四川成都之间也将开展点对点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但此次异地受理仅限于昆明市和成都市的部分派出所(办证中心)。 从2016年7月1日起,四川将全面启动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等试点省(市)及吉林、山东省籍群众在我省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从2016年7月1日起江西可在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等9省市进行身份证异地受理,受理地点在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办理周期45天。 北京从7月1日起开展西城区与天津市滨海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一对一”试点测试工作,下一步,“京津冀”将实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为明年7月1日全面启动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奠定基础。 上海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天津、江西、湖北籍来沪人员,可在上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在此之前,公安部已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 根据去年11月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2016年7月,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2017年7月,将在全国各地全面实施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目前,吉林、河北、广东、青海、贵州等多地出台新政,明确可在全省内或省内试点地区异地办理身份证。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7. 外省迁移户口需要本人回去办理?
需要本人回原籍办理。
需要。具体流程是:
携带材料,到目的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一张准迁证。
到现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办,出示准迁证。
到目的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确认户口转移。
拿着迁入变动单到管辖该地的社区居委会去登记入册。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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