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杭州初中(外地户口在杭州上初中的条件)
1. 外地户口在杭州上初中的条件
(1)学生与父母同户、同住,常住户口在本小学学区者(一表生);
(2)学生从小(自出生日起)寄养在本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常住户口在本小学学区者(二表生);
(3)学生有本市常住户口,但不属于上述两类者(三表生);
(4)学生无本市常住户口,小学在杭借读者(四表生)。
首先安排录取有杭州户籍的儿童入读,这部分学生也就是“一表生”“二表生”;其次是安排录取有杭州人才居住证的,也就是“三表生”;之后是安排录取申请积分入学的儿童,也就是“四表生”
2. 外地孩子在杭州上初中需要什么条件
杭州私立中学入学条件为要么有杭州户口,要么有杭州居住证,费用一般为25000元/学期。 不过申请居住证还是有前提条件的:需要在居住地社区或派出所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
3. 杭州私立初中入学条件和费用
杭州私立高中有:
1、杭州市余杭区新理想高级中学;
2、余杭区杭州二中树兰实验学校;
3、余杭区杭州绿城育华桃花源学校;
4、杭州天目外国语学校;
5、杭州国泰外语艺术学校;
6、杭州英才高级中学;
7、杭州市富阳黄公望高级中学;
8、杭州市萧山区玉山高级中学;
9、建德市育才高级中学。
私立学校是指由私人或私立机构投资,由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批准,教育和政府的结合,更多侧重于效率的学校。
4. 初三要回原籍中考吗
是,中考必须要回到户籍所在地去考试,因为中考还是受区域限制的,如果不在户籍所在地,是不允许参加中考的,所以必须回原籍
5. 外地户口上初中新政策杭州
随迁子女就学需满足以下5项条件:
(一)随迁子女及父母双方均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随迁子女居住证登记地址与父母住所一致;
(二)父母其中一方在我市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六个月及以上或依法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实际经营六个月及以上;
(三)父母其中一方在我市依法连续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六个月及以上;
(四)父母在我市有稳定合法住所且实际居住六个月及以上;
(五)父母无违法生育记录。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可向父母务工或经商所在地镇乡(街道)提出入学申请。时限计算截止日为入学当年度的 6 月30 日。
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父母其中一方与我市相关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其取得的有关工商营业执照等(其中劳动合同需经镇乡〈街道〉相关职能机构鉴证);
(二)父母在我市的住宅租房证明或居住证明(需经所在单位或村〈社区〉鉴证);
(三)家庭户口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
(四)父母其中一方在我市参保基本养老保险,且一直连续按月缴费的相关证明;
(五)由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签发,并经我市镇乡(街道)计生部门鉴证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计生部门近两个月内出具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违法生育证明。
6. 杭州公办初中入学条件
招生原则及办法
(一)区常住户籍适龄幼儿向所在教育服务区幼儿园报名,幼儿园将根据适龄幼儿的户籍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当符合条件幼儿人数超过该园招生计划时,则根据适龄幼儿落户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未被录取的,由社发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1.住户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
2.适龄幼儿自出生日起寄养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适龄幼儿户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幼儿园教育服务区;
3.适龄幼儿有开发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常住户口适龄幼儿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户口本;2.房产证;3.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民办幼儿园报名,经社发局审批设立的民办幼儿园详见附件2。入园条件遵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10]315号)执行。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未被录取的,由社发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2.父母双方在开发区的(临时)居住证或房产证;
3.父母一方在杭州市区交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
4.父母一方与开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5.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幼儿到居住地教育服务区幼儿园报名并按有关政策录取。
1.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以及驻杭部队干部子女、军烈属子女、残疾人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入园,应优先给予照顾。
2.在杭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入园、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随带子女,具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开发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享受与本区居民子女同等待遇。按《关于在杭留学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号)执行。
3.工作地为开发区的归国和引进浙商子女按《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号)执行。
4.在教育服务区内持有房产证的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公办幼儿园在招收户籍幼儿有余量的情况下,依家长在开发区工作年限的长短招收部分幼儿入园。
上述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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