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科状态查询系统(医院诊疗科目查询)
1. 医院诊疗科目查询
中医诊所能不能输液?
我们都知道一个行业有一个行业的运行规则和准入门槛,在医学领域更是如此。因为人命关天,行医者的一举一动直接关系到患者是否能得到准确及时的救治。而救治过程中,最忌讳的一条首先是违法违规。那么,中医诊所是否能像西医诊所一样开展输液诊疗服务呢?
答案是:分情况。
具体怎么分,一起来看看:
注意:本文提到的输液服务通指输注抗菌药物诊疗活动。
1、从大环境来看,整个基层都在限制输液
暂且不说中医诊所能否输液,现阶段整个基层都在限制输液,禁输形势有目共睹。国家层面从2016年起就已经出台《遏制细菌耐药国家行动计划(2016-2020年)》,对滥用抗菌药物行为的整治不分民营与公立。
2018年更是有地区直接出台细则,要求中医馆、中医类诊所自2018年7月1日起禁止开展输液治疗。所以在这个风口浪尖时期,想要不踩雷就得尽量收住脚。
2、从法律条款上看,中医诊所输液是否合法取决于……
最新版的《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中提到,中医(综合)诊所的中医药治疗率不得低于85%。不难理解,中医(综合)诊所并非不能开展除中医诊疗服务以外的项目。但必须符合要求,什么要求?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村卫生室、诊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注活动, 应当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也就是说中医(综合)诊所如果要开展输液服务,必须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登记才是合法的,否则会被依法依规进行惩处。
3、备案制中医诊所能不能输液?
既然中医(综合)诊所开展输液服务得看情况,那近年新出的备案制中医诊所呢?
央视财经记者曾就这个问题采访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医疗管理处处长邴媛媛,她表示这类(备案中医)诊所它的中医治疗是百分之百的,所以不允许它提供西医西药的服务,为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也不允许它提供具有,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和风险隐患的一些技术。
也就是说,开办备案制中医诊所除了不能开展存在不可控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项目,如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注射剂、穴位注射以外,禁止提供任何西医、西药服务。输液原则上是不行的。
简而言之,中医(综合)诊所开展输液服务必须提前备案登记,备案制中医诊所则是不能开展西医范畴的输液服务。
在此,借中医同行一句话:中医诊所的招牌还得突出以中医特色来开展业务,先从基本的做起,针灸、按摩、拔罐什么的很简单。中医玩顺了,某些疾病诊疗效果比西医不差。
2. 医院诊疗科目查询表
,打开App,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进入结果页,找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
2,打开小程序向下滑动,在【卫生教育】版块找到【医疗机构执业信息查询】并点击进入,输入地区、医疗机构简称,,点击查询后就可查看该医疗机构包括医院全称、诊疗科目、级别、地址等详细的执业信息。
查完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后,可点击左上角小箭头返回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首页,点击右上角关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方便后续查询。
3. 诊疗科目名录使用说明
“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相当于机构的执业范围,分为一级诊疗科目与二级诊疗科目。大多数中小型医疗机构只需要核定一级诊疗科目。根据1994年原卫生部《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中规定:“一般只需填写一级科目。”因此一般认为只核定一级诊疗科目的,可以开展该科目下所有业务。”
4.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查询
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6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局)、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医药局:
医疗机构名称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法定事项。近年来,各有关部门严格依法履职,加强医疗机构名称管理,但仍有一些医疗机构名称不规范、不严谨,使用未经核准的字样、故意仿造其他医疗机构名称,对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造成误导,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名称管理职责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负责核准医疗机构名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登记营利性医疗机构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民政部门负责登记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各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条件准确核查、登记名称。
二、严禁利用名称误导患者
医疗机构名称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的命名规则,与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相适应,不得使用有损于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称,不得使用侵犯他人利益的名称,不得使用可能产生歧义或者误导患者的名称,不得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模仿或者暗示其他医疗机构名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逐步建立完善知名医院字词库和名称禁限用字词库。对于申请登记含有协和、同仁、华山、湘雅、齐鲁、华西等知名医院相关字词的,无相关授权的,一律不予登记。
三、严禁使用未经核准的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名称中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及其简称、国际组织名称、跨国家名称、“国际”字样的,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命名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发〔2006〕433号)规定的条件,并按程序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核准,未经核准,不得使用。
四、严格排查清理违规医疗机构名称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地卫生健康、民政、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对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名称进行排查清理。重点清理使用可能产生歧义或者误导患者的名称,利用谐音、形容词等模仿或者暗示其他医疗机构名称,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及其简称、国际组织名称、跨国家名称、“国际”字样等情形。对于违规命名的,依法指导其变更名称。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8月底前将排查清理情况报送国家卫生健康委。
五、依法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利用名称违规执业
5. 医院科室查询
一级医院(一般指市区的地段医院或街道医院、郊区的乡卫生院)、二级医院(一般指区或县级的综合性医院等),其门诊常分为:内科、外科、儿科、妇产科、五官科等。
三级医院(一般指省级或直辖市一级的医院或医学院校及部分部队系统附属的大型医院),其门诊分科通常较细,内科可再分出神经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肾脏内科、内分泌科、血液病科、中医内科等,外科可再分出普通外科、骨科、皮肤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心脏外科、胸外科等,五官科可再分出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
6. 诊疗科目表
填 表 说 明1.本表供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医师执业注册使用。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3.封面、表1-2由申请人填写,表3-4由有关部门填写,封面的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由注册主管部门填写。4.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5.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6.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口腔或公共卫生。7.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8.“相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9.填写栏目中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医师职业分类填写。10.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二年内首次注册者不填写业务水平考核机构或组织的职称和培训时间及考核结果、考核和培训机构或组织的意见栏目。11.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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