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病人转运(外地病人转运政策)
1. 外地病人转运政策
经过民政局审批后,人死在外地的遗体方可运回当地安葬。
法律有规定,原则上是禁止尸体跨界运输,意思就是要就地火化,只允许带骨灰,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民政局提出申请,丧事承办人出具相关申请材料,填写《遗体外运申请表》。得到民政局受理申请,申请之后民政局审核通过即可运回,运输尸体公共交通是不允许的,基本都是殡仪馆专门车辆。
尸体运输的相关规定:
1、尸体运输一律由殡仪馆承办,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运输。运尸车辆应悬挂省民政厅统一制作的“殡仪车”牌。
2、运输尸体,一律使用经市殡葬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专用卫生纸棺封闭进行。
3、对偏远山区殡仪馆车辆不能按时接尸的,由县级殡葬管理部门明确划定地域,报请市民政局批准,可由其他车辆运输。
4、涉及国际间尸体运输和尸体由市内运外外地或由外地运往市内的,须报市民政局按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办理。
5、各级卫生、公安、交通和铁路、民航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民政部门管理好尸体运输工作。医疗机构要协助殡葬管理部门加强对医院太平间的管理。
对患有烈性传染病者的尸体要由治疗病人的单位负责消毒处理,并督促死者家属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殡葬部门火化。
凡无医院死亡证明、无公安机关户口注销证明、无殡葬管理部门运尸证明,而将尸体运往异地的,铁路、交通和民航部门不得承运,公安部门有权禁止通行。
6、对违反本规定运尸的,由各级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给予扣押车辆、没收非法收入、罚款等处罚,殡仪馆还应及时对该车辆进行消毒处理,消毒费用由承运人负担。
7、各级殡葬管理部门和殡仪馆工作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运尸手续和运送尸体,不得刁难丧户、滥收费和向其索取财物,违者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2. 如何异地转移病人
医疗保险可以异地转移。 异地转移医保的流程: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同城转移流程: 社保现在不用转移,只要原来的单位,把社保做停,不用办手续,现在的单位凭身份证号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3. 跨省转移病人
网上提交社保转移撤销流程如下:1.登录网站,提交撤销申请,等待审核。2.个人要把缴费凭证退还给原社保单位。3.调动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办理完成后,单位会主动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个人的帐户封存,待你办理支取或转移手续后,销户
4. 外地病人转运政策规定
7月1日起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原就业地同险种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继今年1月基本养老关系在全国范围实现跨省转移后,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也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省转移接续。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作出相关规定。
按照《办法》,流动就业人员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在原就业地同险种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此外,农村户籍人员中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按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5. 异地转运病人
1、就地火化,允许将骨灰带回老家安葬
早在93年的时候,我国就出台了关于尸体运输管理的规定:
规定中是这样写的:在异地死亡的人,在原则上应该就地火化处理。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在异地死亡,尸体是不能够带回老家安葬的,要根据当地的殡葬规定,进行火化。
火化的骨灰是不受限制的,可以携带骨灰盒乘坐火车客车轮船飞机。
只需要提前办理好相关的手续证明,不管坐什么交通工具 ,都是符合法律法规的。
之所以有这样的要求,也是出于对卫生和防疫的考虑,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出现恐慌。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如果是得病去世的人,直接将尸体放在火车上带回老家。
那么中途需要两三天的时间,又是夏天的话,尸体肯定会发臭,不仅会滋生细菌,还会造成病毒传染,更让人无法接受的事,没有乘客愿意,一个尸体和自己在一个车子上。
为了维持良好的秩序,避免引发一些不必要的恐慌 ,尸体是绝对不允许私自异地转运,而骨灰却可以。
2、特殊情况,必须要手续齐全,才能将尸体跨地区运回
如果是特殊情况下,死者家属要办理很多手续和证明 ,否则尸体绝对不能跨地区运回,这是违法的行为。
首先要做的就是必须要向县级以上的殡葬管理部门提出,运送尸体的申请。
这个申请很难通过,如果通过之后,殡葬安理部门就会出具一个尸体运送证明。
但是有一点必须要由殡仪馆来承办,由殡仪馆的专车来运送尸体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擅自运送。
得到殡葬管理部门同意以后,还需要这几种证件: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殡葬管理部门的运输证明,再由殡仪馆的专用车运送。
6. 病人异地转院需要注意些什么手续
跨省转院手续办理流程:
1、在住院前或住院后3日内打老家新农合咨询电话,对住院就医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2、出院后,在居住所在地由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一份居住证明;
3、如果是从参合所在地直接到省外住院化疗,必须在走之前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 外地病人转运政策最新
7月1日起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原就业地同险种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
继今年1月基本养老关系在全国范围实现跨省转移后,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也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跨省转移接续。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作出相关规定。
按照《办法》,流动就业人员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在原就业地同险种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建立个人账户的,个人账户原则上随其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此外,农村户籍人员中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按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8. 异地运送病人
遗体可以异地办理运输,需要办理运尸合法审批手续。
在火葬区或土葬改革区的死亡人员,其家属要及时与当地殡葬管理部门联系,由殡葬管理部门按照卫生部、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使用、和加强死因统计工作的通知》精神,凭卫生、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办理运尸手续,并依据当地殡葬管理有关规定进行火化或土葬。
尸体的运送,除特殊情况外,必须由殡仪车承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承办。凡属异地死亡者,其尸体原则上就地、就近尽快处理。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运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属要向县以上殡葬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并出具证明后,由殡仪馆专用车辆运送。
9. 跨省转运病人怎么收费
需要费用的。从转运城市到目的地从新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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