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企业定义和划分标准(国务院中小型企业划分标准)
依据法律规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如下所示:
(1)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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