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标准(不满足哪些条件不授予学士学位)
各大学校均有不同的规定,较为普及的是这个:
1、结业者和肄业者
2、学习期间各门专业课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
3、非计算机专业学生未通过浙江省普通高校计算机等级二级考试者(专升本、艺术类国际教育合作项目学生不执行该款)
4、非英语专业(艺术类除外),本科学生未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者,艺术设计专业本科学生未通过浙江省大学英语三级统考者。
5、非外语专业本科学生未通过浙江大学学位课程考试者。
6、英语专业本科学生未通过全国英语专业四级统考者。
7、日语专业本科学生未通过高校日语专业四级者。
另外,在学习期间,若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者,不授予学位证书。
以上条件满足均无法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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