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内初三转学籍有什么规定(广东省内初三转学籍有什么规定要求)
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转学手续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和普通高中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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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转学手续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之间转学和普通高中学校之间转学均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第二学期的学生,原则上不予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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