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行人宣传海报(高速公路行人交通安全宣传内容)
1. 高速公路行人交通安全宣传内容
立交桥和高速公路都是供机动车使用的,行人是绝对禁止通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六十一条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2. 高速公路安全行车标语
前方团雾多发路段,谨慎驾驶注意安全。
团雾可能继续,保持安全车距。
3. 高速公路上行人谁管
行人不能进入高速匝道。按照道路交通法规,高速道路是专门通行机动车辆的,行人进入高速匝道,违法又危险。一般情况下,高速道路是封闭管理的,双侧都有防护网,限制行人进入,高速出入口都有管理人员,行人是不能进入匝道的。在高速上行走的车辆,也不能在行驶中或匝道口让乘员下车步行。
4. 高速公路行人交通安全宣传内容有哪些
高速交警专职负责管理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在高速公路进行执法执勤、勘察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警察。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个业务警种,是公安机关重要组成力量。
依法查处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
维护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道路交通管理科研工作。
参与高速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组织宣传交通法规,依法管理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教育交通违章者。
勘查处理交通事故,以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保证交通运输的畅通与安全。
5. 高速公路 行人
在高速撞死行人,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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